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研究

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包括: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供了实现路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学思践悟,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这一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更加细化、标准更加明确,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仅2015年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万余起,处理9万余人。这一方面说明中央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另一方面也表明群众身边的腐败仍多发高发,灭蝇行动难度不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如何实现这一要求?笔者以为,必须牢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紧盯四风隐身术和新动向,以纪律为尺子,以党规为准绳,从源头上抓早抓小,积极推进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扎实剖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化责任意识、制定责任清单、督促落实责任、公开履责情况、加强责任追究等措施来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表现为: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这是软指标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缺乏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基层组织权力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会出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二是教育内容单调、方式呆板。表现为:宣传教育的内容理论性强,党员群众难以理解接受;宣传的载体少,形式固定僵化。三是一言堂家长制的现象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基层组织的大小事情一般都是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说了算,许多干部职工或村民群众对参政议政缺乏主动性。四是监督制度不完善、执行缺乏刚性。表现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多数流于形式,涉及经济和重大事项,有的不及时公开;单位集体收入自收自支,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五是考核奖惩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力度不大。对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干部任用、工资福利待遇没有很好地挂钩,不能有效地调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

二、准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

1、从工作责任来看,要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统一。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强调的是党委主体责任,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纪委当仁不让应成为主要力量,但也必须由党委来领导和组织实施,这体现了两个责任的完美融合。实践四种形态,必须以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监督责任履行,以监督责任落实促进主体责任自觉,使二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

2、从工作内容来看,要实现管住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统一。落实四种形态,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用形象的比喻,就是既摘西瓜,又不丢芝麻。所谓管住全面,主要体现在管住全体党组织,管住全体党员,管住全部纪律,管住工作、生活、家庭、交往的各方面,实行全覆盖、全方位的管。所谓突出重点,主要体现在突出关键少数、突出政治纪律、突出三种人、突出三个时间节点,形成有效遏制、有力震慑。当前正处于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关键期,尤其需要把握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工作力度、工作节奏,要注意两个倾向性问题。既要纠正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又要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应当突出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既要纠正以惩处代替全面纪律审查,又要防止以抓早抓小代替或放松大案要案查处,应当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形成反腐强大背景,没有不敢的氛围,讲纪律就没有人听。

3、从工作手段来看,要实现职能回归与方法创新相统一。落实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重大回归,回归党章原教旨,回归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要用新思维来看待问题,彻底摒弃违反纪律是小事满脑子都是案件线索穷追猛打把某某抓起来等过时的思维和说法,牢固树立纪在法前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快查快结治病救人等新思维。要用新标准来衡量问题,线索处置、调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法纪衔接等都要按照新标准新要求来衡量。要用新办法来解决问题,既要会用过去已经比较熟悉的案件调查、纪律处分的老办法,又要善用咬耳扯袖、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调查、问责追责等新办法,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4、从工作目标来看,要实现从严执纪与治病救人相统一。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四种形态最大的亮点,就是实现了从严执纪与治病救人的高度统一。设立层层关卡,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是为了救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柔性措施,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殷殷关怀;党纪处分也是为了救人,党纪处分的本意,不是要打垮一个党员,而是要把他拉回正确的轨道,避免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要把治病救人的宗旨体现和贯穿到从严执纪的工作过程当中。对有轻微违纪苗头的,就要帮助他不断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防止灰尘越积越多;对问题很严重的同志,也要考虑先在党纪范围内处理,不要轻易简单地移送司法机关;即使是问题性质比较严重,还不向组织讲清的,也应反复谈话,给其重建忠诚的机会。

三、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法路径

1、以完善考核问责制度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一是考核要从注重考核大案要案向考核大案要案与考核抓早抓小并重转变。将抓早抓小与抓大案要案一起纳入考核体系,当前尤其要积极探索对抓早抓小的量化考核办法,使四种形态考核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促进纪委监督从查办案件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二是问责要从注重事后问责向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并重转变。要做到从细明责、从严督责、从重问责。在明责上要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部门化、部门责任岗位化、岗位责任个人化,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地;在督责上要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问责上要把已经明确规定的事后问责办法执行到位,引入事前问责、过程问责机制,将责任主体履责的整个过程纳入问责范畴,对未全面履行两个责任或履行不够好的,特别是对平时教育管理不力、预防制度机制建设不到位、监督失职的,即使未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或重大腐败案件,也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根本,推动咬耳扯袖形成常态。一是抓早抓小,念好紧箍咒。注重事前提醒,借助移动网络,建立廉政短信平台,定期向基层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打好廉政预防针;推进《准则》和《条例》学习进园区、下镇村、到个人,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以两学一做等活动为载体,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谈话函询,敲响警示钟。严格落实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效遏制苗头性、倾向性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反映问题单一、情节轻微的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实做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明查暗访,架起高压线 建立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监督机制,紧盯节假日和重要事项活动等时间节点,加强明查暗访,查摆作风问题。成立一支流动换防的由陌生面孔组成的暗访队伍,使明查暗访常态化。重点查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四是严肃查处,用好手术刀。集中主要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用好专项整治这把手术刀,从速从严查处四风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以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为途径,提升关键少数惩治效果。一是要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度。一方面,要改进和丰富问题线索收集方式。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扩大监督执纪视野和问题线索收集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因此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通过专项检查、作风督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措施,多方位发现和收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精准处置,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和五类处置标准,对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排查和分类处置。实践证明,一些诸如贪腐、权钱交易的严重违纪问题,常常隐藏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程序不到位等轻微违纪问题的表象之后。因此,对有疑问的问题线索,应由集体反复会诊、仔细甄别,提高处置的精准度。二是要注意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适配度。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执纪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须综合运用、优势互补,目的是使惩戒效果最大化。对受到纪律轻处分的党员干部,根据其违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等,辅之以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防止出现纪律轻处分失灵现象;对一些反复违纪、违反多项纪律但情节比较轻微的领导干部,仅给予处分不足以起到惩戒作用,应对其采取免职、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对给予党纪重处分的党员干部,一般应作出重大职务调整。要规范使用标准,严格把握组织处理适用的条件,防止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对受到组织处理的,要严格执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等相应的惩戒措施。三是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的尺度。四种形态是一个动态的、相互转化的过程,每种形态之间没有绝对的、天然的鸿沟,必须依据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的原则,积极开展双向转化工作。对于问题属于前一类与后一类之间的,要通过本人的觉悟、组织的帮助,彻底整改、重建忠诚,对其处理从重转轻。对于问题比较轻微,属于一、二种形态,但拒绝组织的帮助教育、拒不整改、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要及时向三、四类转化。对四种形态的相互转化,要防止曲解和跑偏,不能为达到多数、少数、极极少数的比例而随意转化。多数、少数、极极少数是一个工作目标,是要通过较长时间的工作才能达到的理想状态,如果机械地理解、人为设定比例,刻意制造极极少数,不符合转化条件的乱转化,就违背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

4、以增强执纪监督合力为目的,健全工作联动联调机制。一是纪组联动机制。建立纪委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平台,深化与组织部门的监督信息互通,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廉洁自律、作风状况、个人有关事项变化等情况;明确组织处理的程序、标准、方法、形式、适用范围以及协调机制。建议组织部门进一步健全干部能进能出机制。现实中,一些不适合在现有岗位工作的干部交流不出去,组织调整存在一定难度,应该从制度机制上予以完善,使组织调整刚性化。二是纪法联动机制。健全重大违纪涉法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完善纪法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跟踪处理等工作;明确第四种形态向第三种形态转化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三是内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纪委内部各室的沟通平台,加强审查室、信访室、党风室等信息互通和密切配合,形成落实四种形态的工作合力。

5、以强化担当意识能力为重点,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践四种形态最大的挑战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培训,动态补短。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审查对象涉及面更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顾虑和面临的职业风险可能更大,如果没有足够的担当精神就很难履行好职责。要把忠诚摆在首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开展谈话函询、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如何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法,如何取得惩处极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因此,要着力加强政策把握能力、问题线索发现研判处置能力、快查快结快审能力、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谈话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二是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要在完善制度、织密笼子、堵塞漏洞的基础上,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适当引入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三是优化配置,动态调整。在保持队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全面统筹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等工作,及时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执纪监督问责的优秀干部吸收进来并委以重任,把缺乏担当精神、执纪违纪的干部调整出去或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