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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艺评奖 确保廉洁办节

豫剧《焦裕禄》、评剧《母亲》、京剧《西安事变》、话剧《兵者·国之大事》、歌剧《大汉苏武》……

2月28日至3月31日,文化部在北京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上述代表中国舞台艺术最高水准的第十五届文华大奖获奖剧目,将在此期间集中亮相。

去年10月中下旬,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在陕西举办。中国艺术节每三年举办一届,此次艺术节的两大重头戏——第十五届文华奖终评和第十七届群星奖决赛,共评出20个文华奖奖项及20个群星奖获奖作品。

2014年底,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文化部党组进行专项巡视,指出文艺评奖存在奖项过多过滥,评奖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换,参评者、评委和组织者构成利益链条等问题。2015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本届艺术节是中央巡视组巡视文化部党组和中央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后,首次评选国家级文艺大奖。”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十一艺节组委会主任雒树刚表示,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文化部大幅压缩全国性文艺评奖,严肃评奖纪律,开展文艺评奖清理整顿,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对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负责同志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参加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艺术节期间,约谈各参加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同文化部领导对评委进行集体廉政提醒,盯紧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评审纪律和廉洁纪律的落实,督促有关单位查核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确保艺术节风清气正。

“不准参与参评剧目和个人相关的研讨等活动,不准接受参评单位、个人的请托,不准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评委的工作……”这是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伟对文华大奖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评奖纪律“五不准”的部分内容,要求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公平公正评奖。

负责文华奖终评工作的文化部艺术司负责人介绍,本届文华奖获奖名额从上一届的210个减少到20个,包括10个文华大奖和10个文华表演奖,奖项数量大幅度减少,竞争空前激烈,对评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艺术司对文华奖评奖进行系列改革,重新修订评奖章程和评奖办法,不准临时增设任何奖项,在制度层面杜绝影响公正评奖的因素。

“我们在评委遴选和构成上,坚持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相结合,以前文华大奖都是以专家评委为主,本次群众评委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群众组织推荐产生。”艺术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评委都是在文化部机关纪委监督下抽签产生,每位评委都要向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回避承诺书等评奖纪律要求,这是往届艺术节评奖工作没有的。

同时,为避免评奖办工作人员影响评委点评、误导评委公正评判和投票,艺术司作出明确规定,副司级以上干部不得参与评委评审会,处级干部参加不允许发言,司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最后的终评投票现场。

“本届群星奖评奖数量从290个减到20个,竞争同样激烈。”负责群星奖决赛工作的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艺术节前夕,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专门就评奖工作对该司进行廉政谈话,强调要严格执行评奖纪律,确保评奖公正。

此外,该司还要求各报送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参评作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强调群星奖是非职业的,专业演员和专业艺术院校师生不得参赛,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为杜绝评奖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换等问题,该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决赛前一周才随机抽签产生评委名单,通知评委时要求其严格保密,对担任决赛评委一事,除向单位履行必要请假手续外,不得对任何人透露。

每个门类决赛前,该司都召开全体评委评审会通报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评委须签署承诺书,决赛评审期间不得会客,不得中途请假,不得私下与参评单位及参评个人联络接触……”

有评委告诉记者,本届艺术节对评委提出了“史上最严要求”:评委与相关参评人员在决赛期间实行“零接触”,在观看表演评判时,评委一律坐在中间,两边分别坐有现场监督员……

截至目前,从获奖作品公示后社会反响来看,本届艺术节实现了评奖结果零投诉,达到了廉洁办节的预期效果。(本报记者 杨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