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精彩的“脱口秀”
“从现场‘说案’中得到启发,开阔思路,提高执纪审查实战能力。”近日,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纪委机关的15名纪检干部上演了一场“脱口秀”。
“我们盯住县运管站存在的‘强行揽客’‘强行揽货’等问题,顺藤摸瓜,仔细比对交警和运管行业法规,最终确认运管站虚列罚款事由,存在越权执法的问题。”说到监督执纪要有敏锐触角时,该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焦和平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该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黄枫通过讲述案例的查办过程,将自己总结的一段56字监督执纪口诀抛出,巧妙归纳分享了执纪审查工作重点环节应注意的事项。
没有套话、空话,有的只是务实管用的“干货”。这场“脱口秀”实际是该市纪委2017年执纪审查案例讲评活动的现场。讲述者通过回顾去年精选的18个案件的查办过程,总结展示在办案过程中的经验、技巧。
“台下300多人在听在看,大家都是执纪审查的行家,讲评的案例要准确无误,真是得下一番功夫。”该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张博告诉笔者,为了准备这次案例讲评,他不仅对经办案件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梳理,更对执纪审查过程重新进行分析和思考。
“我们太急于把违纪问题线索核实下来,而忽略了被调查人不是监察对象这一关键问题,差点酿成重大失误。”
“核实完举报信中当事人违规经商问题线索后,没有进一步深挖其是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讲评内容突出问题导向,不是个人展示,而是真正的义务学习交流。讲评者不仅讲经验心得,也敢于亮家丑,通过反思避免今后出现失误,也提醒大家在以后的监督执纪实践中少走弯路,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与讲述环节相比,点评环节也不乏精彩之处。
“实践中多数人认为第一种形态运用比较抽象,其实,谈话函询就是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载体。”在点评时,该市纪委审理室副主任王晓媛针对目前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存在的认知和操作误区,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证明违纪主体身份和有关量纪情节的证据收集还不够充分,对违纪事实的认定还不能完全适应‘六项纪律’的要求。”
该市监察局副局长卢景峰的点评引起在场干部的思考。“目前,基层群众身边发生的与民争利、不作为等问题渐趋隐蔽,新形势下的执纪审查工作急需大数据的支撑。”他从案例点评引申出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整体监督执纪水平的现实路径思考,认为通过搭建一个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利用数据筛查系统,能够提高执纪审查的效率、效果,让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可藏。
思想碰撞,问题探讨。案例讲评活动的讲与评,让参与者捞足了“干货”,也为其今后工作指点了迷津。“增强执纪技能,这是一次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充电。”一名纪检干部说。(李寅乔 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