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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社局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硬实力

    如何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组借力发力,从制度建立、力量整合、责任落实和监督范围上求新增效。一是建立提醒告诫制度。制订出台《提醒告诫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管和分管领导以及纪检组负责同志是提醒告诫的主体,改变监督执纪工作纪检部门单打独斗的状况,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二是建立巡查制度。根据平时掌握的信访情况,每年选择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组织专门巡查工作小组,实行巡查责任制,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集中驻点巡查。三是开展年度账务内审制度。每年组织精干的财务人员,分组驻点对局系统所有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形成审计全覆盖。四是建立问题反馈整改督查制度。年度巡查和账务内审情况,由局党委和纪检组向单位和部门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五是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针对纪检监察部门人手少的现状,该局选择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群众基础广的同志为兼职纪检员和监察员,共同开展监督执纪。六是细化责任建立问责制度。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单位和处室,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省、市有关问责规定进行考核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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