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守来:强化学习教育 推动责任落实
强化学习教育 推动责任落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震慑力
市房管局派驻纪检组认真做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学习、理解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并督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一是认真做好《问责条例》学习宣传。做到局系统人手一本,坚持条例学习、心德体会与党的理论和政策应知应会抽查考试相结合,使每个党员干部和党组织认识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认识到《问责条例》是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是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再一次制度完善,迈出了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形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行动自觉。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风险防控
市房管局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完善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的风险防范体系,做到明责于前。坚持抓好五大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住房保障项目、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为重点的监督工作,做到过程有监督。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实现对重点监督“全覆盖”。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全部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局纪检部门共同监督。强化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与《问责条例》纳入局系统目标管理,切实担负起行政和廉政的“双重责任”,并制定《市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同时强化对局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考核验收。
三、强化“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追究体系,倒逼履职到位。
督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以《问责条例》为依据,真抓真管真担当,真查真严真问责,以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业务为重点,围绕问题易发环节,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利益的行为,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注重廉政约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注意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提醒。纪检组深入到局属各单位,分别与党员干部、事业单位科以上干部和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约谈。严肃调查核实举报投诉,注重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对市纪委转办和群众举报案件线索,认真做好核查处理。
(作者:市房管局监察主任陆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