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栋:坚决履行监督责任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坚决履行监督责任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盐城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国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而也只有更严更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才能更好更快的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税党员干部队伍。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很多“四风”问题被曝光,很多干部被查处。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党解决党内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党内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实的优势和缺点、成绩和不足、矛盾和问题,决不能避重就轻、得过且过,更不能掩盖矛盾、粉饰太平。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有忧国忧民忧党意识,这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人多、面广、线长,与群众联系紧密,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难度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和损失。从近期的一些情况和暴露的问题看,少数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方面,存在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执行相关禁令不坚决;二是整改落实方面,落实省局巡视整改意见慢慢吞吞,自查整改项目遮遮掩掩;三是工作作风方面,少数干部心态浮躁,日常工作中敷衍了事,慢作为、不作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监督管理方面,少数基层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对不良风气睁只眼、闭只眼,有的甚至明知有问题也管不到位、狠不下心,缺乏担当精神。
这些问题的存在,固然有着多方面的因素,但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不少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在处理干部问题上开不了口,下不去手,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直至积弊难返。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问责条例》相关精神,严字当头,严管干部,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重点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严管”和“善待”。总局王军局长多次强调,税务干部是做好税收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着力倾情带队、善待严管。“严管”和“善待”是辩证统一的,“严管”本身也是“善待”,只有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才能保证干部不出事、干成事、成长好、发展好。一味强调或偏面理解亲情带队,弱严格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严格处理,对历史遗留问题推诿不解决,可能会导致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和及时改正错误,进一步滋生侥幸心理,最终小错酿大错,后悔莫及。
二是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新时期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和理论创新,也是“严管干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市国税系统各级党组、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主动作为,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树立“该履行的执纪监督职责不履行、该纠正的违规行为不纠正,也是失职渎职”的理念,自觉担负使命,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情况明、定位准、数字清,发挥好执纪问责把关的职能作用。
三是要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既是领导干部一种无私的政治品格,也是一种过硬的工作作风,更是带好队伍所必备的履职能力。一些地方干部队伍长期存在软弱涣散问题,不抓不管、得过且过,漫不经心、一盘散沙,其根源就在于某些领导干部不愿担责、不敢担当,对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试图以“鸵鸟政策”求得自保。久而久之,必然为广大干部群众所唾弃。做到“敢于担当”,必须要摸实情、讲真话,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提高敢于担当的能力,有敢于担当的胸怀和底气,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当好表率、赢得尊重、取得实效。
四是努力构建优良的政治生态。家和万事兴,构建优良的政治生态,对收好税、带好队,推进改革发展、完成各项任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严格对照优良政治生态的要求,准确把握系统内存在的个别现象,如“一动干部就告状、一推改革就上访、一抓收入就乱来、一派任务就叫苦”等问题,从各个层面查找剖析问题的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思想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依法执纪追责,大力扶正压邪努力构建“心齐、风正、气顺、劲足”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