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浒:做一个守纪律有担当的共产党员
做一个守纪律有担当的共产党员
盐城市纤维检验所 陈浒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在组织全所党员干部进行学习的同时,自己也进行了系统学习钻研,通过自省和反思,对学习、实施《问责条例》主要有以下心得和体会。
一、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作用。建党95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法规、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出现了不少制度短板。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年多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特别是《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治理体系。《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制定《问责条例》,既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也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把握工作生活的底线。
《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放到了前面,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
《问责条例》把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成绩单”同日常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常态化的制度约束机制。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已经失去了避羞的遮阳板和生存的基础,求真务实、关注民生成为人们干事创业、实现梦想的根本途径,问责更像一把利剑,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本人是盐城纤检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工作生活中必须以《问责条例》作为行事的准则,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职履责,坚持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三、要勇于担当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落实《问责条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问责条例》构建了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也突出了担当精神。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作为党员干部工作一定要做实做细,坚决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所有的一切,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盐城纤检所长期以来形成了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防范机制,随着《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我们要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盐城纤检所当前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外部社会经济环境限制,内部活力亟待激发等等,制约了纤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面对当前的困难,本人作为一个党员,纤检所的主要负责人,肩负着党组织的信任和广大职工的重托 一定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使命,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唤醒广大党员同志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开创盐城纤检工作的新局面,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共产党人的风采。
今后,我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与 “两学一做”教育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带着问题学,反思自己的思想、行为,牢记誓言,理清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自觉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里,清白做人,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