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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履责不力导致骗补 琼中农机局一把手被问责

“琼中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两名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他人虚报冒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刘显就作为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县纪委决定对其诫勉谈话,追究其主体责任。”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发布通报,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显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板子”。

琼中县纪委介绍,按照规定,农户欲购买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需向县农机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并领取国家补贴。2011年至2012年间,该局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由副局长刘文雄分管,办公室主任吴业就具体落实。但刘文雄、吴业就违反规定,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手续交由经销商代为办理。在审核申请材料的过程中,二人不认真核对实际购机情况,甚至让其他工作人员代为签名。在发现经销商代办的申请材料存在涂改购机补贴金额和购机数量等问题时,不仅不加核实、处理,还予以“放行”,致使经销商冒领农机补贴资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575万元。

2017年2月,琼中县纪委给予吴业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刘文雄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决定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显就启动问责。

“下属工作如此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你作为单位一把手,一点察觉都没有吗?日常干部教育管理是怎么抓的?”

“2010年至2012年你局审核的农机购置申请材料共13397份,其中吴业就请人代为签名的就有1万多份,刘文雄请人代为签名审核的有100多份。你作为最后审核签字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了吗?”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不是开会部署一下就可以了。你对下属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作为主要领导,主体责任是怎么履行的……”

面对县纪委工作人员的追问,刘显就面红耳赤:“我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作为‘关键少数’,一把手不仅要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还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于不履职、不担当、当老好人或‘甩手掌柜’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琼中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去年以来,该县共对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詹君峰 蔡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