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从严治党再出新招: “9+6”红线规范政商交往
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离不开和企业主打交道,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何正确处理好与各类企业主的关系,干事又干净?日前,盐都区全面从严治党再发新招,印发了《盐都区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九个禁止”和“六个不得”为规范政商交往划定了禁止性红线。
近年来,盐都区以全面从严治党领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每年一个主题,“祛邪”与“扶正”并举持之以恒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氛围,但“政“”商”之间以权谋私或不敢作为和因利“围猎”仍有发生,科学合理的政商关系亟待构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党政机关和机关干部而言,‘亲’就是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对企业来说,‘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盐都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盐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朱金南这样解读:“总而言之,就是要既亲切、亲近又清白、清楚。如果机关干部借服务发展之名和企业之间拉拉扯扯、不清不楚,那就触碰红线!”
据悉,《意见》明文规定,盐都区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交往中,应当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懈怠、不谋私,不逾规、不越纪,明令禁止9种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具体行为。同时相应规定,各级党政组织应当教育引导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交往中,不得出现为谋取非法利益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以及以不正当渠道或者非法手段影响机关单位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公务执行行为的“六个不得”。
盐都区优化办负责人刘春英介绍,划定“9+6”条红线体现了盐都挺纪在前、抓大不放小,表明始终坚持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下一步,该区将就此开展专项巡察,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净化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