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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小金库”是这样花掉的



  2014年,深圳消防系统爆出腐败窝案,市消防局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高达4000万元,44人被立案,包括9个局级领导。

  昨日,其中一名涉案处长李金山在深圳中院过堂。他一审被判缓刑,检方认为量刑不当提起抗诉,昨日是二审开庭。

  而庭审中,检方逐一回溯了李金山从局里“小金库”拿钱的涉嫌犯罪行为,成为庭审的亮点。

  从一个普通处长的涉嫌犯罪事实里,我们可以知道,原来消防局“小金库”里的钱都是这么花的。

  “小金库”窝案始末

  案情显示,2012年底,深圳市消防局为了应付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采取突击花钱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小金库”由深圳市消防局财务科负责人谢永春提议设立,资金使用也由其一手操控。

  随后,深圳市消防局通过局长办公会向各业务处室公开摊派任务,要求各业务处室分别按本处室职能虚立项目,由局长办公会按“程序”通过后,上报预算申请财政资金。项目通过后,再由业务处室派人出面,找相关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进而套回财政资金。

  为了套取资金,深圳市消防局甚至上门“央求”相关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据查,到案发时止,深圳市消防局共与近30家企业签订了虚假合同,甚至不惜接受相关公司开出的巨额“手续费”要求。在前后一年多时间内,深圳市消防局共违规列支财政资金约1200多万元,套取868万余元存放于消防局民警个人账户形成“小金库”,其余330余万元财政资金被相关公司以税费、手续费的名义侵吞。

  请老领导吃饭、沟通工作关系、上街买东西报销……在“小金库”建立后,深圳市消防局相关领导便找各种理由花钱。其中,410余万元被该局分局领导及财务人员瓜分。与此同时,“小金库”的钱还被用来“打点”关系。

  今年年初,该局原副局长刘跃红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昨天过堂的李金山,他的贪腐行为,就跟这个“小金库”息息相关。大部分的贪腐行为,都牵扯到“小金库”负责人谢永春。

  一审法院判其缓刑

  根据检方一审指控,李金山贪污公款的行为有9宗,全部由谢永春支取的,金额最少的一笔是1万元人民币,最多的一笔是1万元美元。一审时,李金山先做了无罪辩护,后来又改为认罪服判。一审法院遂判处其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从“小金库”拿钱的理由很随意

  从检方的指控和一审判决中,我们可以看到,李金山问谢永春拿钱的理由也各不相同。

  有以因公出差为由支取的费用,如2013年初,李金山前往新加坡参加深圳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培训,李金山要求谢永春从公款中支取人民币2万元供其培训期间个人使用。培训归来后,李金山告知谢永春其在新加坡期间用于私人宴请及购买礼品的开支比较大,要求谢永春再支取人民币2万元。谢永春均满足了其要求。

  有以拜访上级为由,堂而皇之地支出公款。也有更奇葩的理由,如探望生病住院的上级领导需要礼金。有的理由让人觉得公私不分,如回家看望病重老父亲,也从“小金库”拿钱。

  检方抗诉称缓刑属量刑不当

  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检方抗诉的理由是,缓刑需要经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此案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李金山判缓刑,属于量刑不当。

  对此,李金山表示对一审判决认罪服判。而李金山的辩护人,则为其每一单犯罪事实都做了详细辩解,并指出李金山有自首情节。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