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武汉一区委常委、副区长失职失责被免职
3月26日,湖北省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处理情况。
武汉市青山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文斌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6月至2016年5月,因徐文斌失职失责,导致落步嘴污水收集系统121泵站规划选址工作延期1年5个月完成;在青山1号、2号污水泵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中,徐文斌对相关工作不主动过问,导致泵站延期建设、青山区约10平方公里区域生活污水直排长江。徐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青山区委常委、副区长职务。
大冶市环保局局长乐龙等履责不力致环境整改不到位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大冶市环保局在多次接到还地桥镇秀山地区多家小石灰窑存在环保手续不全、偷排偷放等环境污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后,未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导致该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大冶市环保局还地桥分局副局长柯金志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由科员降为办事员;主持分局工作的柯尊善,还地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代先锐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旭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银华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环保局局长乐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宜昌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何莉莉等失职失责致违规招录问题。2016年3月,分管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的何莉莉,在收到关于拟聘用人员丁某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实名举报件后,直接将此件交由用人单位市二医院进行调查。市二医院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吴煦东安排人事科长郑祥伟开展调查工作。郑祥伟在未经任何核实的情况下,经吴煦东同意,向市卫计委呈报称录用丁某符合相关规定。何莉莉未经确认,便在市二医院呈报的“报告”上签批,致使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招录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何莉莉、吴煦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祥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副主任芦伟宏等失职失责致堤防违规开挖基坑问题。2016年3月至5月,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城区堤防段、堤防处水政大队对某房地产公司一在建工程擅自进行地质勘探和开挖基坑行为不予有力制止和纠正,致使该工程违规开挖基坑、挖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副主任芦伟宏,堤防管理处水资源科科长、堤防处水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余森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城区堤防段段长霍亚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国土所所长魏能亚等失职失责致大量耕地被毁问题。2012年2月至2013年10月,魏能亚、镇国土所副所长魏进改未履行违法用地巡查职责,对群爱村村民杨志国强占村民土地挖塘填土问题不予制止,致大量耕地被毁。魏能亚、魏进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湖北省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