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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两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据重庆市纪委消息:为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庆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现将近期市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贾建国违规收受下属礼金11.3万元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贾建国在担任原武隆县委副书记、县长,2016年1月调任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期间,借生日、春节及亲人去世之机,收受20名原武隆县干部礼金,共计11.3万元。

  南川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党组原副书记王元开违规收受下属礼金9.9万元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王元开在担任九龙坡区委常委、统战部长、西彭工业园区(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党工委书记,南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9名九龙坡区干部以拜年、饯行、吊唁、检查工作等名义送出的礼金,共计9.9万元。

  贾建国、王元开2人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贾建国、王元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却对中央三令五申、市委再三强调于不顾,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训极其深刻。对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