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网语】党内关系绝不允许掺杂商品交易因素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旗帜鲜明地要求:“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5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指出,陈树隆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今天,我们一起来听听网友对此的见解。
权力染上了铜臭味,是最大的政治风险
网友“豫汴石顺江”:政与商、权力与金钱必须界限分明。将公权视为商品做买卖,既是对权力的亵渎,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不忠。我们反对将“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就是不能让资本左右政治,不能让市场经济的逐利性污染政治生态,不能让拜金主义在党内盛行。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就是一反面典型。
网友“纪检人何”:如果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染上不必要的铜臭味,那权力就必然会扭曲,公权私用、钱权交易等贪腐现象就很容易随之滋生,政治就会变味。
网友“东方魔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官员"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思想已经扭曲,当官要发大财,只有靠权力出租,才能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这样的官员势必腐败,同时,也必然破坏政治生态。
当官发财两条道,权力姓“公”不姓“私”
网友“广丰廉风”:甘蔗没有两头甜,既然选择了从政,就不能再想着发财。一个个腐败案件揭露了党员干部的“权”和不法分子的“钱”交织结出的恶果,触目惊心,痛心疾首!我们要让“权”“钱”各走两边,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没有交织在一起的可能。
网友“大美都昌”:官是官,商是商,两者所从事职业不同,所发挥作用也不同。当官是干事岗位,不是发财平台。权力是为民服务工具,不是贪财敛财捷径。党员干部要树立“为官当为民作主,不为一己谋私利”价值取向,洁身自好、守住清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网友“江西燕飞”:当官与发财必须是两条道上跑的车,绝对不能混淆在一起。“一分权力、十分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理应正确行使,依法行使,谨慎行使。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紧制度的牢笼
网友“隅都昌南”:把商品交换原则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主要是“等价交换”“现金交易”的关系代替了党的政治原则、组织原则,把党内政治生活商品化。各级组织应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网友“芦萧溪水”:党内政治生活不是党组织与党组织、党员与党员进行等价交换的场所,更不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利益交换的场所。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谨记违纪违法腐败者的惨痛教训,把自己摆进去,用行动践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培育高尚情操。
网友“璀璨都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要扎紧制度的篱笆,将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斩断既当官又发财的链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发生。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清廉为民,勤政为民
网友“juntao0421”: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网友“巧思妙构”: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干部所拥有的权力也是人民服务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为人民服务,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成为利益交换的工具,党纪不容,人民不允。
网友“芦纪宣李”:既然选择了为人民服务,就有义务、有责任把为人民谋利益当作自己的使命和追求;就要自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做到慎始慎终,自觉筑牢“被围猎”的思想防线,用共产党人清清爽爽、坦坦荡荡的情怀始终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上留言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留言板”|马冬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