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创新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制度
河南省郑州市创新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制度
河南省郑州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日前向有关方面介绍,自去年9月以来,该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方式方法、评价内容、责任追究等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了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考评细则》等制度机制,建立起反腐倡廉建设四类检查考核指标体系。
据介绍,四类检查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市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市管干部四类对象,结合工作职能设定检查考核内容,着力在注重实效性、强化针对性、增强操作性、侧重日常性上进行规范和完善,最大限度发挥检查考核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针对检查考核工作,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璋专门作出指示、提出要求。为推进检查考核工作的开展,郑州市纪委在全市选择6家单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检验,新考核办法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并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
据介绍,新的检查考核办法突出了四个特点:一是着力强化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提高统筹性。该市把检查考核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标准、分类考核,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组织领导模式。二是着力改进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注重日常性。新办法更加注重被考评单位的自查自纠、更加注重日常检查考核,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着力把握检查考核的重点环节,把握关键性。检查考核紧紧围绕重要事项、薄弱环节和特色工作等三类重点展开,突出针对性和引导性。四是着力解决检查考核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责任到位、奖罚分明,增强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该市要求,检查考核工作要根据考评结果做到有奖有罚,年度考评结果为较差和差等次的单位,不得推荐或评定为综合性先进单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结果与其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相结合,凡领导干部个人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评结果为非优秀等次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杨芳 邹志杰 宋方)
据介绍,四类检查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市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市管干部四类对象,结合工作职能设定检查考核内容,着力在注重实效性、强化针对性、增强操作性、侧重日常性上进行规范和完善,最大限度发挥检查考核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针对检查考核工作,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璋专门作出指示、提出要求。为推进检查考核工作的开展,郑州市纪委在全市选择6家单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检验,新考核办法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并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
据介绍,新的检查考核办法突出了四个特点:一是着力强化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提高统筹性。该市把检查考核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标准、分类考核,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组织领导模式。二是着力改进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注重日常性。新办法更加注重被考评单位的自查自纠、更加注重日常检查考核,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着力把握检查考核的重点环节,把握关键性。检查考核紧紧围绕重要事项、薄弱环节和特色工作等三类重点展开,突出针对性和引导性。四是着力解决检查考核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责任到位、奖罚分明,增强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该市要求,检查考核工作要根据考评结果做到有奖有罚,年度考评结果为较差和差等次的单位,不得推荐或评定为综合性先进单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结果与其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相结合,凡领导干部个人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评结果为非优秀等次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杨芳 邹志杰 宋方)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