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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以铁的纪律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湖南省以铁的纪律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湖南省始终将治理公务用车问题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有的地方和部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摊派款项购车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和行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耗费资金大,滋生各种不正之风。为此,该省从今年5月起到年底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月20日,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在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超标车超编车摊派款项购车一律收缴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惩“车轮腐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含商务车、面包车)和20座以下客车等非生产用车。分为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特殊业务用车)3种。按照规定,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本次专项治理包括6个方面内容,即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指违反中央或湖南省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指超出中央或湖南省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指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摊派款项购车用车(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公车私用(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别规定,对超标车、超编车和摊派款项购车等将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外还规定,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
    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未经审批一律禁办
    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未经审批一律禁办,以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清理和规范工作从文件公布之日起至11月底结束,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台联、青联、工商联等)、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文联、残联、贸促会、作协、红十字会等),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新闻媒体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按照规定,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里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本次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内容包括: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严格限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
    《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强调,要严肃查处违规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借举办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等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督促提出改进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将严肃责任追究。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