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创新 提升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推进制度创新 提升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需要不断总结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创新经验。日前,浙江省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2005年以来创新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派驻(出)机构工作水平。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指出,要突出主题,总结好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来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实践成果和经验推进派驻(出)机构工作创新。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与统一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和为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服务,始终坚持发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作用,始终坚持把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始终坚持在明确职责定位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作用,始终坚持以良好的作风赢得驻在部门的工作支持,切实做到监督有效、查案有力、协助到位,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管理工作网络日趋完善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派驻(出)机构建设,批准建立了省纪委派驻(出)机构管理室。省委书记赵洪祝多次作出批示,省纪委常委会把派驻(出)机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委厅整体工作之中,全省派驻(出)机构不断推出组织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的创新举措,成效明显。
省纪委定期召开派驻(出)机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派驻(出)机构的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派驻(出)机构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健全派驻(出)机构工作制度。定期举办纪检组长学习论坛,召开工作研讨会,创办《工作动态》,建成信息网络,为派驻(出)机构工作交流、研究探索和经验介绍构建平台。明确纪检组长在所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排序;开展纪检组长述职述廉,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交流和评价;加大派驻(出)机构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统一管理以来,调整配备纪检组长46人次,职务晋升77人次,充实65名干部,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日趋合理。
据统计,全省派驻(出)机构从2005年实行统一管理前的15个增加到30个,派驻(出)机构编制数从80个增加到146个,在省直系统初步形成了由4个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4个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20个重点部门双派驻(出)机构、法检两院单派驻纪检组构成的具有浙江特色的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工作网络。同时,11个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统一管理307家,派驻(出)机构编制数705个。90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试行统一管理48家。
积极探索创新,统一管理工作机制日趋规范
在为期两天的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上,16个单位登台亮相,17家单位作了书面交流,从不同领域和角度展示了近年来的创新成果、经验和整体水平。
各地各部门坚持围绕中心,实现服务保障常态化。坚持把派驻(出)机构工作放在党的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全局中来把握,做到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在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温州市纪委建立重点监督项目库,做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进度、明确完成时限。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集中监督检查全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水利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中央新增投资水利项目的顺利实施。
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实现派驻模式多元化。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归口派驻、重点派驻、项目派驻、国企派驻、协作片组等多元派驻模式。宁波市将34家派驻(出)机构分为四个片组,开展对各派驻(出)机构履责情况的交叉督查。嵊州市把各派驻(出)机构及市级机关有关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划分成9个协作区,实现派驻(出)机构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义乌市对市教育局等36个派驻单位实行重点派驻,成为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派驻管理覆盖面最大的地方之一。
全省各级派驻(出)机构紧扣监督重点,推进派驻履职制度化。围绕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600多次,受理信访举报11500多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04件,查处违纪党员领导干部495名。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监督办法和意见。省高院出台《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驻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纪检组建立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和廉政风险点评制度。
各级派驻(出)机构创新方式方法,实现监督机制长效化。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驻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制定重大经营决策、经营资金安全、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28项制度和85个相关规定。驻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率先开展海域使用规划行政审批听证会。省教育纪工委每年对两所省属高校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通过调优配强干部,强化管理、监督、考核,加强业务培训以及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形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干部队伍建设。近两年,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开展竞争上岗,全部面向派驻(出)机构。完成了对省直派驻(出)机构干部全员轮训。绍兴、舟山市建立派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省科技厅、省交通厅每年挑选优秀干部到纪检组挂职锻炼。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全省各级派驻(出)机构共组织或参与执法监察609项,开展效能监察1328项。2008年以来,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员参加监督检查1712人次,检查各类项目1108个;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协助、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完善、规范权力行使、加强自我约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近年来,共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制度规范1391项,参与和开展任职廉政谈话3009人次,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向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705人次;强化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共对驻在部门1540项重大决策、480名重要干部任免、827个重大项目安排和886次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向驻在部门提出强化监管措施建议1063条。
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近年来,各派驻(出)机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1469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4人。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近年来,共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249次,向驻在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建议238项。(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任蔚青)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与统一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和为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服务,始终坚持发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作用,始终坚持把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始终坚持在明确职责定位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作用,始终坚持以良好的作风赢得驻在部门的工作支持,切实做到监督有效、查案有力、协助到位,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管理工作网络日趋完善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派驻(出)机构建设,批准建立了省纪委派驻(出)机构管理室。省委书记赵洪祝多次作出批示,省纪委常委会把派驻(出)机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委厅整体工作之中,全省派驻(出)机构不断推出组织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的创新举措,成效明显。
省纪委定期召开派驻(出)机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派驻(出)机构的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派驻(出)机构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健全派驻(出)机构工作制度。定期举办纪检组长学习论坛,召开工作研讨会,创办《工作动态》,建成信息网络,为派驻(出)机构工作交流、研究探索和经验介绍构建平台。明确纪检组长在所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排序;开展纪检组长述职述廉,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交流和评价;加大派驻(出)机构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统一管理以来,调整配备纪检组长46人次,职务晋升77人次,充实65名干部,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日趋合理。
据统计,全省派驻(出)机构从2005年实行统一管理前的15个增加到30个,派驻(出)机构编制数从80个增加到146个,在省直系统初步形成了由4个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4个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20个重点部门双派驻(出)机构、法检两院单派驻纪检组构成的具有浙江特色的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工作网络。同时,11个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统一管理307家,派驻(出)机构编制数705个。90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试行统一管理48家。
积极探索创新,统一管理工作机制日趋规范
在为期两天的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上,16个单位登台亮相,17家单位作了书面交流,从不同领域和角度展示了近年来的创新成果、经验和整体水平。
各地各部门坚持围绕中心,实现服务保障常态化。坚持把派驻(出)机构工作放在党的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全局中来把握,做到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在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温州市纪委建立重点监督项目库,做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进度、明确完成时限。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集中监督检查全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水利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中央新增投资水利项目的顺利实施。
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实现派驻模式多元化。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归口派驻、重点派驻、项目派驻、国企派驻、协作片组等多元派驻模式。宁波市将34家派驻(出)机构分为四个片组,开展对各派驻(出)机构履责情况的交叉督查。嵊州市把各派驻(出)机构及市级机关有关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划分成9个协作区,实现派驻(出)机构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义乌市对市教育局等36个派驻单位实行重点派驻,成为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派驻管理覆盖面最大的地方之一。
全省各级派驻(出)机构紧扣监督重点,推进派驻履职制度化。围绕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600多次,受理信访举报11500多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04件,查处违纪党员领导干部495名。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监督办法和意见。省高院出台《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驻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纪检组建立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和廉政风险点评制度。
各级派驻(出)机构创新方式方法,实现监督机制长效化。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驻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制定重大经营决策、经营资金安全、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28项制度和85个相关规定。驻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率先开展海域使用规划行政审批听证会。省教育纪工委每年对两所省属高校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通过调优配强干部,强化管理、监督、考核,加强业务培训以及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形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干部队伍建设。近两年,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开展竞争上岗,全部面向派驻(出)机构。完成了对省直派驻(出)机构干部全员轮训。绍兴、舟山市建立派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省科技厅、省交通厅每年挑选优秀干部到纪检组挂职锻炼。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全省各级派驻(出)机构共组织或参与执法监察609项,开展效能监察1328项。2008年以来,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员参加监督检查1712人次,检查各类项目1108个;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协助、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完善、规范权力行使、加强自我约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近年来,共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制度规范1391项,参与和开展任职廉政谈话3009人次,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向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705人次;强化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共对驻在部门1540项重大决策、480名重要干部任免、827个重大项目安排和886次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向驻在部门提出强化监管措施建议1063条。
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近年来,各派驻(出)机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1469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4人。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近年来,共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249次,向驻在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建议238项。(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任蔚青)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