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办事公开”的“标准化”之路
福建“办事公开”的“标准化”之路
2011年12月,第十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揭晓,“中国福建”网获省级政府网站综合绩效第7名。评估报告显示了福建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显著成效。此前,福建省连续两年在“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状况调查”中名列全国第一。这些成果的取得与福建省多年探索与坚持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密切相关。
近年来,福建省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以标准推动公开落实、以标准促进统一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办事公开统一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福建实际、便于持续运作的办事公开新路子。
探路——寻找办事公开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办事公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直接面对老百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基础性、渐进性、长期性工作。多年来,福建省坚持把办事公开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持之以恒打造“阳光工程”。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办事公开工作,早在2000年2月就下发了《关于成立推行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在全省推行办事公开,并设立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此后,福建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每年都根据中央部署推出几项全省性活动,如“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办事公开示范单位创建”、“办事公开海西行”等。
探索之路并非一帆风顺。福建省公开办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由于工作任务不同,在办事公开规范和操作上存在不统一,个别单位甚至存在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为解决这一问题,省公开办决定从制度建设入手,统一规范全省各类办事公开工作,保证办事公开各方面、各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将2010年确定为“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年”。
当年12月,历经16稿的反复修改论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成为全国第一家以省“两办”名义下发该项制度的省份,使福建省办事公开工作有了统一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
2010年底,福建省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为契机,决定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以明确的公开标准促使各公开单位努力有方向、工作有目标、运作有规矩、效果有参照。
立规——建立统一规范的办事公开标准
“办事公开真是一项给企业、员工带来‘双赢’的好事!”厦门市集美区一名纺织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推行办事公开带来的好处大加称赞。
2010年国内个别企业发生的罢工事件,给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厦门市集美区有关部门努力探寻良策。在深入调研后,推进办事公开成了他们的首选。此后,集美的一些企业开始将工资福利、公司运营情况等重要敏感事项进行公开,并推行薪资协商制度,保障了员工权利,使员工看到了希望,对企业提出的决策都能理解支持,很多人还积极学习新技术,主动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程中“尝到甜头”,2011年初,福建省公开办多次召集省各专项公开办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这个方案从公开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保障等方面对标准化提出了要求,并就每一类专项公开的标准逐项细化,明确评估考核的标准,增强办事公开标准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标准化。该省要求办事公开单位建立健全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并且明确规定相应职责。“现在校务公开工作开展起来更容易了。”福建农林大学纪委副书记王宜勤高兴地对记者说。
公开内容标准化。结合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社会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予以公开,受到群众欢迎,特别是对公开内容的评估考核要求,增强了办事公开工作的生命力。如,医院院务公开评估考核表载明了26项必须公开的内容,有了这个公开的内容标准,改变了以前各医院公开的信息晦涩难懂的状况,使普通群众一目了然。
公开形式标准化。全省各办事公开单位在巩固提升传统公开载体的同时,积极运用网络技术推进办事公开。福州市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构建了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医院院务公开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一体的网上办事公开服务平台。泉州市洛江区开发建设了“洛江区办事公开综合平台”,推行网上集中公开。龙岩市各类办事公开网站达576个,互联网成为推进办事公开的重要载体。
公开程序标准化。福建省明确规定了“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这七项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的程序。省经贸委将公开程序与公文处理、文件签发、公开审批、保密审查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人员在起草每份文件时都要对其是否公开作出初步判断,并按程序审签,有效保证了公开的主动性和持续性。
监督保障标准化。该省规定,对不公开、假公开等12种违规行为,必须给予责任追究,为强化办事公开制度执行力提供了纪律保障,各地按照规定加大了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和问责力度。
见效——办事公开由制度体系升华为文化意识
“莆田市萩芦镇,10年没有行政投诉,10年没有一个干部受过处分;官庄村,十几年没有群众上访,十几年没有治安案件。两个村、两个10年,不是10天,也不是10个月,靠什么,就是靠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效,靠办事公开长效机制的实效,不是靠人。”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在检查莆田市办事公开工作时,举例说明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不仅有力提升了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水平,而且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增强了办事公开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
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结合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清权确权、量权限权、简权分权、亮权督权、管权制权”等5个环节,建立裁量标准,优化运作流程,保证行政裁量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据统计,省、市、县三级共将165121项行政裁量权细化为428659个等级,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行政裁量空间过大带来的权力滥用,实现合法、合理行政。如,仅泉州市2011年行政执法类投诉量就比2008年下降43.6%。
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特别是把网络公开作为标准化内容,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辐射面和覆盖面,降低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成本,畅通了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渠道,提升了服务群众水平。群众通过点击政府部门网站就能查询到自己关心的信息,也可以通过参与“在线留言”、“投诉举报”、“民意征集”、“回音壁”等互动栏目,发表意见建议,表达利益诉求。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群众,在千里之外也能通过网上的办事公开栏目及时了解家乡的大事小情,乃至参与各项事务监督。
人们欣喜地看到,通过标准化建设,福建省办事公开工作出现了三个可喜的变化:一是由原来的上级要求,变成了现在各级各单位的自觉行动,形成一种主动公开的社会氛围;二是从社会氛围跨越到制度体系,由原来探索状态变成现在比较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由制度体系升华为文化意识,原来办事公开只属于一种工作层面上的东西,现在逐渐形成一种文化,上升为一种意识,这是更深层次的变革。(记者 陈晓声 通讯员 官金灿 卢小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