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章贡区纪委“五管齐下”督促干部作风建设
江西赣州章贡区纪委“五管齐下”督促干部作风建设
曾先胜
曾先胜
近年来,章贡区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突出整治“庸、懒、散”活动以来,章贡区纪委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督查的重点是《章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突出整治“庸、懒、散”等不良习气的实施意见》列出的九种“庸、懒、散”病、《章贡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七不准”》的七项禁止、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三送”活动等情况。
“一线督查”。章贡区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一线督查”组,深入到各镇(街办)、村(居)督查机关干部抽调在棚户区改造、开展“三送”等工作在岗在位、履行职责情况。督查组成员不定期入村督查,听取村民意见,考察为民办实事情况,了解村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切实检查各部门、干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为民服务的能力是否有新提高,营造的服务工作环境是否更好。
明察暗访。章贡区纪委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每月对全区各镇(街办)、部门(单位)效能和作风建设、发展提升年开展活动等进行明察暗访,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指导的辖区也要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主要是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单位,直接上门、查看签到签离表、集中点名的方式,检查各单位领导干部到岗到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是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是否存在玩游戏、炒股,是否有脱岗、串岗等行为。
排名公布。章贡区纪委对“一线督查”及明察暗访所得情况,采取“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的方式,对本月所督查的单位效能和作风建设进行“首末排名”,分别列出最好的、最差的单位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强化各部门(单位)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同时,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作用,对突出的“庸、懒、散”行为人和事予以曝光,使干部不敢懈怠。
民意调查。每年底,章贡区将委托国家统计局赣州调查队对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包括作风建设等绩效考核内容进行社会公认情况调查评估。赣州调查队将通过发放问卷、上门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对该单位的服务对象进行民意调查。其民意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区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严格问责。在督查中发现“庸、懒、散”行为的,分层次对个人、领导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对个人的责任追究。有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待岗、辞职辞退、法纪处理五种追究办法;对领导的责任追究。一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二次的,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全区专项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三次的,调整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对单位的责任追究。一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二次的,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黄牌警告。二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三次的,对其所在单位进行红牌处置,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不合格,扣发该单位年终绩效奖金。被责任追究的工作人员,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涉及违纪的提交纪检审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1年,该区对督查中发现的14个单位“庸、懒、散”行为进行了通报,对21名机关干部进行了告诫谈话,另对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擅自脱岗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1名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因本单位干部被责任追究二次进行全区通报批评。(作者单位:江西赣州章贡区纪委)
“一线督查”。章贡区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一线督查”组,深入到各镇(街办)、村(居)督查机关干部抽调在棚户区改造、开展“三送”等工作在岗在位、履行职责情况。督查组成员不定期入村督查,听取村民意见,考察为民办实事情况,了解村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切实检查各部门、干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为民服务的能力是否有新提高,营造的服务工作环境是否更好。
明察暗访。章贡区纪委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每月对全区各镇(街办)、部门(单位)效能和作风建设、发展提升年开展活动等进行明察暗访,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指导的辖区也要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主要是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单位,直接上门、查看签到签离表、集中点名的方式,检查各单位领导干部到岗到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是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是否存在玩游戏、炒股,是否有脱岗、串岗等行为。
排名公布。章贡区纪委对“一线督查”及明察暗访所得情况,采取“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的方式,对本月所督查的单位效能和作风建设进行“首末排名”,分别列出最好的、最差的单位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强化各部门(单位)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同时,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作用,对突出的“庸、懒、散”行为人和事予以曝光,使干部不敢懈怠。
民意调查。每年底,章贡区将委托国家统计局赣州调查队对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包括作风建设等绩效考核内容进行社会公认情况调查评估。赣州调查队将通过发放问卷、上门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对该单位的服务对象进行民意调查。其民意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区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严格问责。在督查中发现“庸、懒、散”行为的,分层次对个人、领导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对个人的责任追究。有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待岗、辞职辞退、法纪处理五种追究办法;对领导的责任追究。一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二次的,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全区专项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三次的,调整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对单位的责任追究。一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二次的,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黄牌警告。二是因干部被责任追究三次的,对其所在单位进行红牌处置,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不合格,扣发该单位年终绩效奖金。被责任追究的工作人员,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涉及违纪的提交纪检审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1年,该区对督查中发现的14个单位“庸、懒、散”行为进行了通报,对21名机关干部进行了告诫谈话,另对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擅自脱岗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1名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因本单位干部被责任追究二次进行全区通报批评。(作者单位:江西赣州章贡区纪委)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