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查商业贿赂深挖党员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案
深圳严查商业贿赂深挖党员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案
深圳市自2月20日启动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至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公安机关在办商业贿赂案件28宗,涉案人数28人。这是深圳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组长黄伟坚近日向记者通报的。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今年两级“三打两建” (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会议部署,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作用,迅速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调查研究,确定重点,发动群众,深挖线索。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多个专案小组,并已经投入查办案件当中,对多起商业贿赂案件进行立案调查。该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组长黄伟坚近日向记者介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及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协调联动,综合运用党纪政纪法纪和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据统计,专项行动自2月20日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31件,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公安机关在办商业贿赂案件28宗,涉案人数28人。
黄伟坚向记者重点通报了深圳市光明新区富安花园工程质量问题涉及的商业贿赂案件。富安花园是深圳市同富裕民心工程,2005年业主入住以后,发现房屋存在渗漏、裂缝、下沉及无法办理房产证等问题,引发居民大规模上访事件。经市监察局和宝安区检察院联合调查发现,原宝安区光明同富裕办公室主任黄某某及宝安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核验综合部副部长陈某某等7人,在富安花园建设管理中,收受建设单位贿赂(其中黄某某个人收受现金人民币70,000元),放松监管,玩忽职守,给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市监察局已对黄某某、陈某某等7人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黄某某、陈某某等3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伟坚指出,深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前段启动“打击商业贿赂”专项举报和摸查案件线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欺行霸市和制假售假背后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权钱交易的线索,同时加强与公安经侦、检察反贪和市场监管稽查部门的联动合作,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取证等案件快查快办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深挖党员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