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构建县委用权风险防控体系
江西省抚州市构建县委用权风险防控体系
江西省抚州市今年从制度、流程、监督入手,构建分险设防、分级预警的县委用权风险防控体系。
该市在制定《县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258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环节,对每项县委职权进行流程设计,全市共绘制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决策等278项县委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标出权力行使主体、运行步骤和监督制约等要素。
在此基础上,该市整合党内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资源,推行县委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研究重大事项正职末位表态等制度,使县委权力运行制度更加健全、流程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效。
目前,该市已建立“前期预警提醒、中期预警评估、后期预警处置”的县委用权风险预警模式。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运用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等措施,对县委用权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截至目前,该市已对112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党纪政纪知识考试,信访约谈17名处级干部,对24名处级干部进行函询。
据了解,按照“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3个步骤,该市11个县(区)共清理明确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职权和县(区)委常委个人等811项职权,通过群众评议、单位初审、组织审定,找出各类廉政风险点1724个,全部向社会公开。(汪月清)
据了解,按照“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3个步骤,该市11个县(区)共清理明确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职权和县(区)委常委个人等811项职权,通过群众评议、单位初审、组织审定,找出各类廉政风险点1724个,全部向社会公开。(汪月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