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安县“四强促四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江西省万安县“四强促四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近年来,江西万安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作为“牛鼻子”工程来抓,从强管理、强责任、强落实、强激励四个方面入手,促进“四个转变”,有力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细化目标强管理,变“软任务”为“硬指标”。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概念大、无系统的评价标准、无规范量化的衡量尺度等特点,该县采取目标管理、公开承诺等方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实现由“软任务”到“硬指标”的转变。该县纪委监察局结合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为案件查办、廉政文化、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基础工作等8个大项目22个小项目,对每项指标都明确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和评分细则,形成了完整严密的目标考核体系。在此基础上,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结合上级纪委目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向上级纪委作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报经县纪委审议通过后,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承诺当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广泛接受监督。
定期述职强责任,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在乡镇党委书记中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在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中开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责”活动,强化党组织书记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真正变“要我抓”为“我要抓”。
严格督查强落实,变“年终风”为“经常雨”。建立委局领导联系点,不定期地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采取流动现场会、工作汇报会等多种形成进行督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目前,全县依托105国道、杨万线、高速公路连接线、万夏公路、万顺公路等5条主要公路,选择沿线的芙蓉、窑头、潞田等8个乡镇36个村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村,并以点连线,着力打造覆盖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各纪工委每季度召集所联系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要求各地各单位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流工作经验,挖掘典型,对创新的特色做法全县进行推广。此外,还精心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论坛”活动,采取电视论坛、会议论坛、网络论坛等方式,搭建了一个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能力素质与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相结合的有效平台,形成了百舸争流、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科学考评强激励,变“抓与不抓一个样”为“抓好抓差不一样”。为提高考核的“能见度”,该县纪委监察局在年初时下发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化细则》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坚持定性与定量、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日常抽检、专题督导、纪委(纪检组)自查、组织考评等方式,每年底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内,并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优胜奖”,每年评选表彰10名优秀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0个先进基层纪委(纪检组)、10个廉政文化示范点。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奖励优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培训考察。实行末尾惩诫,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述职评价结果的运用办法,对述职评价“基本称职”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等次评定资格,述职测评“不称职”或责任制考核末尾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谈话诫勉,连续两年考核后三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引咎辞职。2011年以来共有9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好、群众评价高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得到提拔或重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较差的2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降职使用或改任为非领导职务。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