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浮梁:五大举措加快惩防体系建设
江西浮梁:五大举措加快惩防体系建设
今年,江西省浮梁县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五大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富裕文明生态和谐幸福浮梁建设。
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方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八大子体系”建设,抓紧完善与“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做到实体和程序规范详细。认真总结,系统评估,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订县《惩防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和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及视频监察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继续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深入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努力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林权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公共服务情况进行实时、同步、全程电子监管。加强财政资金网上运行和监管,深入推进惠民资金“一卡通”管理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民声通道”、“问计于民”网上互动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畅通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的制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案件审理处理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依托浮梁古县衙景区设施,打造有一定影响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联系单位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绩效管理。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及时公开决策事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按照“摸清家底、明晰产权、规范操作、建章立制”程序,对全县村级组织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摸清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建立“三资”台账。同时,扎实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资产登记和账务清算工作。 (王志军、程学斌)
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方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八大子体系”建设,抓紧完善与“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做到实体和程序规范详细。认真总结,系统评估,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订县《惩防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和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及视频监察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继续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深入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努力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林权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公共服务情况进行实时、同步、全程电子监管。加强财政资金网上运行和监管,深入推进惠民资金“一卡通”管理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民声通道”、“问计于民”网上互动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畅通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的制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案件审理处理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依托浮梁古县衙景区设施,打造有一定影响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联系单位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绩效管理。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及时公开决策事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按照“摸清家底、明晰产权、规范操作、建章立制”程序,对全县村级组织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摸清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建立“三资”台账。同时,扎实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资产登记和账务清算工作。 (王志军、程学斌)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