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 为信访“老大难”画上公正句号
陕西: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 为信访“老大难”画上公正句号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信访当事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信访听证会,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作出终结性处理……
重复访、越级访一直是困扰基层信访工作的“老大难”问题。针对这一“疑难杂症”,2010年,陕西省纪委监察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小纠纷带出“大动作”
延安市宝塔区某中学教师王某擅自住进学校的一孔窑洞。校方多次要求她搬出未果,便决定对其停薪停职。王某不服,多次越级上访。
2007年3月,宝塔区纪委决定把这一事件的当事双方约到一起,试行信访听证。
听证会上,社会各方代表、公众评判人员各抒己见,评论孰是孰非,言明利害得失。校方纠正了对王某停薪停职的错误做法,当面赔礼道歉。王某同意搬出窑洞。这一信访难题终于得到有效解决。
受这一信访案件启发,延安市纪委开始在宝塔区先行试点实施“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探索破解信访难题的新思路。一年后,这一制度在延安全市推广。
对延安实行的“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创新,可以有效解决信访中遇到的缠访、重访和越级访的问题,化解基层矛盾,建议给予总结并在全省推广。”随后,省委书记赵乐际批示支持这一建议。
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0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下发《关于在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
新制度破解“老难题”
信访听证终结,即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业务范围内的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纠纷问题,基于调查事实、采用听证办法,借助公共舆论力量,消除疑问、讲明道理、依法处理,促使当事人终结信访行为的一种工作方式。
省纪委信访室主任郭爱玲告诉记者,信访听证终结适用于县(市、区)、乡(镇、街办)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经过多次处理仍进行集体、越级或重复访的疑难复杂纠纷问题。基本程序有明确事项、拟定会期、举行听证、落实意见以及建立档案五项。
参与听证人员的素质如何,是信访听证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为此,省纪委、省监察厅明确提出,对涉及政策法律问题的,侧重邀请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参加;对涉及个人利益纠纷的,侧重邀请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德高望重的人员参加;对涉及民愿民意问题的,侧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参加。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贠军告诉记者,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拓宽了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方式和途径,促进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到位,有效防止了重复访、越级访的延续和升级。
抓执行 三年硕果累累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使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落到实处,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在制度的贯彻执行中,建立健全制度教育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举办制度培训班,促使各地尽快熟悉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按照制度设计组织实施。
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强力推进下,各地认真研究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听证范围,严格履行听证程序,积极落实听证结论……
很快,渭南市临渭区桥南镇成功召开全区首场信访听证终结会;咸阳市长武县推行受理、复核、联席听证“三级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西安市雁塔区将“信访听证会”和“乡规民约评理会”有效结合……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信访听证终结517起,无一出现反复,缠访、重复访同比下降了18.22%,越级访同比下降了18.47%。 (记者 冯晓荣 通讯员 杨江伟)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