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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围绕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贵州围绕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近年来,贵州省围绕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两大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意见》和《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格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服务加快发展,狠抓环境建设
    为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等影响贵州发展的突出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将“简政放权、简化事项、优化流程、限时办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招投标制度、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等多项工作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有关牵头和协办单位。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省直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率达到59%,非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率达到52%,取消收费项目130项,降低收费标准11项,涉及年收费金额约9亿元。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以及土地出让、探采矿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工作,发现并纠正了一批破坏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和投资者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在招投标中搞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案件。制定《贵州省关于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全省共立案5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1人,实施问责450人。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改善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在协助省委、省政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意见和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时,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把解决城乡低保、扶贫开发、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2011年8月以来,贵州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关3000多名领导干部共接待群众来访12090批次、24446人,解决问题7360个,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全省各地强化对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监管,认真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和查处教育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贪污挪用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在企业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职工权益的案件。
    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实干氛围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解决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精神面貌不振、思想观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制度不力”等突出问题,倡导“风气要正、干部要干、环境要好、工作要实”的良好氛围。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普遍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全省8个市(州)和74个县(市、区)已建成本级电子监察系统,8个市(州)和88个县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也开始运行。通过开展“四帮四促”(帮助学习领会精神,促进思想统一;帮助理清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增比进位;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万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以及建立和完善联系企业、社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定点联系制度,切实改变了全省各级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