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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办公费强制持卡结算

 
山东省日照市办公费强制持卡结算


  山东省日照市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3项被列为强制性结算项目,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2项纳入鼓励性结算项目。
  根据规定,日照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市级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记者卞民德)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