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研究交流

吉林省四平市:规范制约权力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吉林省四平市:规范制约权力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近年来,吉林省四平市以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突破口,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加强对各级党政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变观念,强化监督意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9年制定了《监督“一把手”五项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2010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基本完善了监督“一把手”的制度体系。同时,为推进监督制度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不断破除不愿接受监督、不敢进行监督等思想障碍。分别把《监督“一把手”五项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印成单行本,发到所有县(处)级干部;在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开展专门辅导,进行交流;开展警示教育,让领导干部体会权力失去监督后产生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文化,在自觉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建规范,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强化对“一把手”决策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决策失误问题。市委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必须严格按照提出、讨论、决策程序进行,由相关部门、单位和分管领导提出意见;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并做好记录;决策时每名班子成员都要表明态度,“一把手”要末位表态。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切实解决权力失控问题。全面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不得直接管人事、不得直接管财务、不得直接管采购、不得直接管工程)制度,划定“一把手”权力边际,并防止越位、缺位、错位。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廉政行为的监督,切实解决行为失范问题。进一步强化道德约束、组织约束。强化社会约束,建立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按照统一内容,向干部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在职权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破难题,改进监督方法。一是创新述廉方法。规范述廉内容。采取上级纪委点题的办法,按照党内监督及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确定明确的述廉内容,防止内容空泛而流于形式;规范述廉程序。认真抓好“考廉、述廉、评廉、查廉”四个环节,“考廉”是由市纪委派出考察组对述廉对象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考察;“述廉”是由“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廉洁自律情况;“评廉”是由纪委委员和各方面代表当场提出质询,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查廉”是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由市纪委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二是创新评议方式。坚持勤政评议与廉政评议相结合,既对“一把手”履行职责、推进工作进行评议,又对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评议,防止了评议中勤廉脱节。坚持党内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组织系统内(机关)党员、党代会代表对“一把手”进行民主评议,同时根据部门、单位的特点,在其服务范围内确定评议代表,由上级党组织直接组织评议。坚持评议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真正尊重民意,充分利用好评议结果,对群众认可度较差的“一把手”,适当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实行决策议题公开,各级党委讨论重大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事项,在事前公开议题,还群众以知情权,欢迎群众参与。实行决策过程公开,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让班子成员充分表达意见,完善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实行票决;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邀请各方面代表列席,强化决策过程监督。实行决策结果公开,对于重大事项决策结果,要通过会议、文件、公告、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民主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