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探索打开“监督‘一把手’难”这把锁
河南省探索打开“监督‘一把手’难”这把锁
核心提示:“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权力运作的中心,也是权力“寻租”的焦点。大量案例表明,“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大多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查处一人带出一串,毁掉的不仅仅是“一把手”本人,更严重的是带坏一个班子、败坏一方风气、损害一方事业。如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存在的“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河南省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河南省西平县原县委书记王廷军被查处后说:“当冰冷的手铐铐住双手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假如我不是县委书记,我手中没有他们所期待的‘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还会与我‘礼尚往来’吗?”
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在受审时这样说:“由于我长时间在一个地方担任‘一把手’,逐渐产生了唯我独尊的家长作风,不能正确地对待组织、他人和自己,结果我利令智昏,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这样的例子不需再列举,它从反面印证了一个严重而现实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中带头人——“一把手”,位重、权重、责重,对其监督确实是一道难题。
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为寻找最佳突破点、打开“监督‘一把手’难”这把铁锁,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钥匙”一:“五重五不简单”,民主选任干部破除用人一言堂
“一把手”核心权力的风险之一,就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谁、提拔谁,往往是“一把手”一锤定音。这给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如何破除用人上“一把手”的一言堂?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五重五不简单”,即“重群众公认,但不简单以票数取人;重‘四化’方针,但不简单以年龄、文凭取人;重德才标准,但不简单以求全取人;重公开选拔,但不简单以考试取人;重干部资历,但不简单以任职年限取人”。
阳光选拔,赢得了群众的认可。2008年,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河南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得分高出全国平均值6.79分;2009年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在各省(区、市)中排名榜首。
鹤壁在河南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居全省前列,这与鹤壁市委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管用的制度是分不开的。他们出台的《关于规范和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若干规定》,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对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比如,《规定》对干部动议的条件、次数、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县(区)委书记在干部缺职等五种特定情形下才可以动议调整干部。乡科级党政正职职务的调整一个任期内不得超过一次。机构变动或县(区)委书记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向市委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在近三年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县(区)普遍坚持干部动议只提具体原则、选任条件和选拔要求,不提具体人选,不指定具体选拔范围的做法。
“这个限制是具体的、细微的、可执行的。”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炳奇说,“在规范提名方面,有三项要求:一是对一次任用乡科级正职5人以上的,要召开全县(区)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二是县(区)委书记必须按照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提名推荐范围;三是县(区)委书记不准授意、暗示推荐干部,不准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组织人事部门。”
2009年制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设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四个评价项目,即:民主推荐、平时表现和突出贡献、任职岗位和资历、学历学位,同时明确提出“四不提名”,即不是科级后备干部的原则上不提名,年度工作考核中不是优秀的原则上不提名,与推荐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提名,有群众投诉但尚未查清的不提名,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环节。
王炳奇说,一系列制度的执行规范了干部从政行为。鹤壁市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结果多年来一直在河南名列前茅,在近年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中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
“钥匙”二:科学限权、规范用权,避免权力失控
“如果说权力是流水,那么制度就是水渠。现在用‘五不直管’限制‘一把手’权力,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减少随意性。”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建局局长谢兵举这样比喻。
该区推行“一把手”在人事、财务、工程等五方面不直接行使权力的制度,当地干部群众称之为“五不直管”。该制度将“一把手”最为核心的五项权力“分流”,制约和削减了“绝对权力”。
新华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马泽民告诉记者:“一些单位党政‘一把手’腐败,表面上是经济问题,实质上是权力失去规范和监督。推行‘五不直管’,一改过去权力过于集中、一人说了算的局面,从源头上预防了‘一把手’腐败。”
该区各试点单位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推荐干部票决制、财务报销会签制、工程项目票决制、行政审批集中制、行政执法会审制、党政“一把手”否决权制、“五项权力”运行监督制、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备案制、权力运行公示制等10项配套保障制度。
“一把手”不直管不等于甩手不管。区农林水利局针对林业工作的实际严把苗木采购关、苗木接收关、工程队选用关、工程质量验收关、造林资金支付关,造林工程款项严格按“五项权力”中的财务审批制度和程序支付,而“一把手”则通过财务报告、党务政务监督小组意见、事后对于不合理支出行使否决权,进行全程监管。
实行“五不直管”,既改变了副职“等安排”的思想,又让“一把手”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
荥阳市住建局局长孙德林感慨道:“以前‘一把手’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实行‘五不直管’的‘三评四防’机制让我们对廉政风险的认识更加清晰。看得清才能防得住,通过公开让群众也一目了然,权力始终公开在阳光下,就玩不成‘猫腻儿’了,腐败现象自然就减少了。”
各单位“一把手”通过公开透明“晒权力”、围绕职责找廉政风险点,并聘请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介入,将廉政风险及其等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廉政风险,各级各单位和“一把手”围绕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等,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统一制作“廉政风险等级牌”,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在公开栏内公示“一把手”的防范措施,在办公桌上放置“廉政风险等级卡”,时刻进行警示提醒。去年,全市93个乡(镇)和市直单位的152名“一把手”共查找廉政风险点530余个,制定防范措施610余条,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7类(项)。
“钥匙”三:惩防并举、警钟长鸣,打出监督“组合拳”
2008年11月至2011年2月,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上党政“一把手”案件1441件,处分2025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336人、乡科级干部1181人。有个别县(区)甚至出现连续两任县(区)委书记涉案落马。
面对这些令人痛心的现象,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提出,要建立廉政提醒制度,“提醒和警示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
河南省把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确定为全省的一项重点工作。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另外,还配套制定了《县委书记任免暂行办法》《县委书记年度考核意见》等。
针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去年6月9日,新乡市委、市政府在河南率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这一制度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职责、措施、监督管理的纪律和责任等。
2011年,新乡市确定在封丘县开展对县(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试点工作。新乡各县(市、区)人大依法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县(市、区)长的监督;县(市、区)政协也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
“我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要求,从自身做起,切实做到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参与赌博、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不违规收取钱物……”近日,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栓根在电视荧屏上公开进行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今年4月以来,济源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20个重点部门的“一把手”先后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廉政承诺。
“剖析问题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吸纳意见不怕刺、触及思想不怕痛”,通过领导带队深入服务对象中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以及党员干部自身在工作作风、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作风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两年来共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作风纪律涣散案件23起,处分党员干部57名;查找出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106个突出问题。
登封市,这个以少林功夫名扬天下的古城,不断推出新办法、新制度、新举措,打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组合拳”。
登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诗礼说:“提高对‘一把手’的监督水平需要的是‘硬功夫’。我们一直把规范权力运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日常管理这‘三关’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苦练加强监督的‘内功’。”
规范权力运行关,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建立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机制,发挥集体智慧,规范决策行为,提高执行的落实力,加强监督的制衡力。
严肃财经纪律关,即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推广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安排必须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结合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和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日常管理关,即落实各项廉洁从政制度。对党政“一把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严格执行“一把手”外出请销假、季度汇报、出国境审批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宋方 王建勋)
河南省西平县原县委书记王廷军被查处后说:“当冰冷的手铐铐住双手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假如我不是县委书记,我手中没有他们所期待的‘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还会与我‘礼尚往来’吗?”
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在受审时这样说:“由于我长时间在一个地方担任‘一把手’,逐渐产生了唯我独尊的家长作风,不能正确地对待组织、他人和自己,结果我利令智昏,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这样的例子不需再列举,它从反面印证了一个严重而现实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中带头人——“一把手”,位重、权重、责重,对其监督确实是一道难题。
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为寻找最佳突破点、打开“监督‘一把手’难”这把铁锁,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钥匙”一:“五重五不简单”,民主选任干部破除用人一言堂
“一把手”核心权力的风险之一,就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谁、提拔谁,往往是“一把手”一锤定音。这给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如何破除用人上“一把手”的一言堂?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五重五不简单”,即“重群众公认,但不简单以票数取人;重‘四化’方针,但不简单以年龄、文凭取人;重德才标准,但不简单以求全取人;重公开选拔,但不简单以考试取人;重干部资历,但不简单以任职年限取人”。
阳光选拔,赢得了群众的认可。2008年,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河南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得分高出全国平均值6.79分;2009年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在各省(区、市)中排名榜首。
鹤壁在河南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居全省前列,这与鹤壁市委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管用的制度是分不开的。他们出台的《关于规范和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若干规定》,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对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比如,《规定》对干部动议的条件、次数、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县(区)委书记在干部缺职等五种特定情形下才可以动议调整干部。乡科级党政正职职务的调整一个任期内不得超过一次。机构变动或县(区)委书记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向市委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在近三年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县(区)普遍坚持干部动议只提具体原则、选任条件和选拔要求,不提具体人选,不指定具体选拔范围的做法。
“这个限制是具体的、细微的、可执行的。”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炳奇说,“在规范提名方面,有三项要求:一是对一次任用乡科级正职5人以上的,要召开全县(区)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二是县(区)委书记必须按照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提名推荐范围;三是县(区)委书记不准授意、暗示推荐干部,不准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组织人事部门。”
2009年制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设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四个评价项目,即:民主推荐、平时表现和突出贡献、任职岗位和资历、学历学位,同时明确提出“四不提名”,即不是科级后备干部的原则上不提名,年度工作考核中不是优秀的原则上不提名,与推荐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提名,有群众投诉但尚未查清的不提名,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环节。
王炳奇说,一系列制度的执行规范了干部从政行为。鹤壁市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结果多年来一直在河南名列前茅,在近年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中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
“钥匙”二:科学限权、规范用权,避免权力失控
“如果说权力是流水,那么制度就是水渠。现在用‘五不直管’限制‘一把手’权力,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减少随意性。”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建局局长谢兵举这样比喻。
该区推行“一把手”在人事、财务、工程等五方面不直接行使权力的制度,当地干部群众称之为“五不直管”。该制度将“一把手”最为核心的五项权力“分流”,制约和削减了“绝对权力”。
新华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马泽民告诉记者:“一些单位党政‘一把手’腐败,表面上是经济问题,实质上是权力失去规范和监督。推行‘五不直管’,一改过去权力过于集中、一人说了算的局面,从源头上预防了‘一把手’腐败。”
该区各试点单位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推荐干部票决制、财务报销会签制、工程项目票决制、行政审批集中制、行政执法会审制、党政“一把手”否决权制、“五项权力”运行监督制、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备案制、权力运行公示制等10项配套保障制度。
“一把手”不直管不等于甩手不管。区农林水利局针对林业工作的实际严把苗木采购关、苗木接收关、工程队选用关、工程质量验收关、造林资金支付关,造林工程款项严格按“五项权力”中的财务审批制度和程序支付,而“一把手”则通过财务报告、党务政务监督小组意见、事后对于不合理支出行使否决权,进行全程监管。
实行“五不直管”,既改变了副职“等安排”的思想,又让“一把手”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
荥阳市住建局局长孙德林感慨道:“以前‘一把手’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实行‘五不直管’的‘三评四防’机制让我们对廉政风险的认识更加清晰。看得清才能防得住,通过公开让群众也一目了然,权力始终公开在阳光下,就玩不成‘猫腻儿’了,腐败现象自然就减少了。”
各单位“一把手”通过公开透明“晒权力”、围绕职责找廉政风险点,并聘请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介入,将廉政风险及其等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廉政风险,各级各单位和“一把手”围绕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等,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统一制作“廉政风险等级牌”,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在公开栏内公示“一把手”的防范措施,在办公桌上放置“廉政风险等级卡”,时刻进行警示提醒。去年,全市93个乡(镇)和市直单位的152名“一把手”共查找廉政风险点530余个,制定防范措施610余条,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7类(项)。
“钥匙”三:惩防并举、警钟长鸣,打出监督“组合拳”
2008年11月至2011年2月,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上党政“一把手”案件1441件,处分2025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336人、乡科级干部1181人。有个别县(区)甚至出现连续两任县(区)委书记涉案落马。
面对这些令人痛心的现象,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提出,要建立廉政提醒制度,“提醒和警示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
河南省把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确定为全省的一项重点工作。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另外,还配套制定了《县委书记任免暂行办法》《县委书记年度考核意见》等。
针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去年6月9日,新乡市委、市政府在河南率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这一制度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职责、措施、监督管理的纪律和责任等。
2011年,新乡市确定在封丘县开展对县(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试点工作。新乡各县(市、区)人大依法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县(市、区)长的监督;县(市、区)政协也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
“我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要求,从自身做起,切实做到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参与赌博、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不违规收取钱物……”近日,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栓根在电视荧屏上公开进行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今年4月以来,济源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20个重点部门的“一把手”先后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廉政承诺。
“剖析问题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吸纳意见不怕刺、触及思想不怕痛”,通过领导带队深入服务对象中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以及党员干部自身在工作作风、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作风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两年来共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作风纪律涣散案件23起,处分党员干部57名;查找出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106个突出问题。
登封市,这个以少林功夫名扬天下的古城,不断推出新办法、新制度、新举措,打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组合拳”。
登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诗礼说:“提高对‘一把手’的监督水平需要的是‘硬功夫’。我们一直把规范权力运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日常管理这‘三关’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苦练加强监督的‘内功’。”
规范权力运行关,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建立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机制,发挥集体智慧,规范决策行为,提高执行的落实力,加强监督的制衡力。
严肃财经纪律关,即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推广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安排必须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结合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和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日常管理关,即落实各项廉洁从政制度。对党政“一把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严格执行“一把手”外出请销假、季度汇报、出国境审批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宋方 王建勋)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