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作出部署
海南省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作出部署
争取年内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争取年内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近年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争取在年内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据了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若干规定》),是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后,中央颁布实施的规范公务人员和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廉洁履行职责的又一部重要法规。《若干规定》对乡镇和基层站所干部提出了3个方面19个“不准”,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提出了5个方面22个“不准”。
《通知》指出,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深入,因项目建设引起的农村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增多,农村基层干部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中面临的廉政风险也越来越大,严格遵守《若干规定》的要求对海南农村基层干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对全面推进《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强调要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学习《若干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把《若干规定》对农村干部廉洁履职的要求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状况,着力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制度体系,每年开展一次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近年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分析,选择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查处,争取在年内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杨剑华 陈浩 实习生陈蔚林)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