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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系统推进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江都市系统推进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江苏省江都市作为该省省委确定的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紧扣“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扎实推进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一套逻辑清晰、环环相扣、重点突出、简洁易行,覆盖市委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立足整体推进,设计制度框架。江都市组织对已有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初步形成了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体系。在制度内容上,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决策类制度。厘清并公开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常委“职权清单”,制定完善《市委全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一律提交市委全委会或常委会集体决策,为规范决策权提供保障。二是执行类制度。按照“一权一图,同类合并,流程清晰,运行透明”的原则,制定《进一步完善市管干部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制度,确保决策执行规范高效。三是监督类制度。制定《市委党务公开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公开、质询、会商、备案、报告及舆论监督作为突破口,对市委权力运行实施有效制约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推进制度运行。一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结合江都市委集中换届,积极试行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换届前,与会市级党代表共通过联络处向大会提交10人以上联名提案23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为大会决策决议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市委常委接受询问和质询。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市委权力运行的意见建议,召开市委常委接受询问和质询集中答复会议,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市委决议决定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市委常委履职情况等,面对面接受询问质询21件,现场答复21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办结16件。三是市委接受同级纪委监督。试行《市委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重要人事任免、重要表彰、重要制度安排等方面事宜,市委事前均须主动与市纪委会商;“三重一大”决策、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市委重要会议等情况,市委事后均要在市纪委备案。
    注重机制建设,确保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促进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以“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为原则,凡关系全市长远发展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集思广益,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民互动。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深化和拓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监督、诫勉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健全考评机制。探索制定《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公众评价、特邀评价、组织评价等方式,通过组织市委常委会向市委全委会报告工作、市委常委接受询问质询、市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评审、市委常委履职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对查实的问题由市纪委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江纪 孔杰)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