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出台规定禁止村干部承包本村工程
浙江省浦江县出台规定禁止村干部承包本村工程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加大,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公共工程情况不断增多,部分工程由于建设与监管集于一体,引发群众不满,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为此,浦江县纪委出台了《关于禁止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公共工程的管理办法》杜绝“左手甲方,右手乙方”的现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禁止对象。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是指行政村、社区两委及经济合作社干部,包括财务人员;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二是明确禁止工程,禁止承包承建的工程是包括由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或以村两委会名义发包的工程。三是严把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对村级建设工程组织招投标时,加强资格审查,不得让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报名参与投标。同时规定,通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的企业或法人,事先必须签字承诺书,承诺不为工程所在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代理投标或违规向其转包、分包工程,如若违反一律列入黑名单。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把村级建设工程列入申请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审查范围。若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工程被查出,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村干部本人在村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也将被扣发绩效薪酬。 (来源:监察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