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查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
湖南严查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
如何真正弄清突发事件发生的根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责任追究的公平性?
如何斩断突发事件背后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正确履职?
如何有效化解突发事件矛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如何斩断突发事件背后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正确履职?
如何有效化解突发事件矛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湖南严查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
记者 郑亚邦
湘西非法集资事件腐败案、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背煤矿“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腐败窝案、湖南省监狱管理系统腐败窝案、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1·5”特大火灾矿难事故腐败窝案、郴州市汝城县曙光煤矿“5·29”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腐败窝案……
这是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严肃查处突发事件背后腐败案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
破解假文件背后的“谜团” 对症下药,合理安排调查力量
2009年4月17日,永兴县樟树乡青山背煤矿发生重大火药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5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85万元。
在参与处置该起事故时,调查组发现该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书有作假的嫌疑。
经过进一步追查,调查组挖出了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原科长喻建文、永兴县煤炭局原工作人员刘云生和对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樟树乡企业办原负责人陈武义收受事故矿主现金或干股贿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文件、帮助事故煤矿取得技改批复等违纪违法问题,从而解开了假文件的“谜团”,也找准了这起腐败窝案的突破口。
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和社会危害性等特点。查处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与查处一般的违纪违法案件有着明显区别,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同时,还要促进突发事件的成功处置。
纪检监察机关在参与处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
参与处置事故灾难,承担的任务主要是追究责任和惩处腐败;参与处置单一(事件社会影响小、不需要追究责任)群体性事件,承担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惩处腐败来促进事件的成功处置;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承担的任务包括了维护稳定、平息事件、追究责任和惩处腐败。
对此,湖南省的做法是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调查力量,组建不同的调查队伍。
在参与处置事故灾难时,按照事故责任涉及的监管部门或单位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承担着查清责任和查处腐败的双重任务,调查人员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或单位中抽调。
在参与处置单一群体性事件时,按照涉案对象不同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对一名对象进行调查,人员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组成。
在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则按照工作任务不同分成信访组、责任追究组和案件调查组三个小组,信访组负责接信处访、听取群众诉求、平息群众怨气、收集和反馈事件情况,责任追究组和案件调查组分别负责追责和查处腐败,人员从纪检监察、信访、宣传等部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中抽调。
一起拖欠工资事件暗藏的“玄机” 寻根溯源,缜密排查案件线索
在参与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中,调查组通过追究金融监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的责任,弄清了集资事件的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上再调查非法集资企业这一责任主体集资构成情况,发现少数领导干部参与巨额非法集资的现象,从而为下一步查处这些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发事件的处置因事件类型、级别、社会危害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上述需要追责的突发事件,需要在分清责任的过程中寻找违纪违法人员作案的蛛丝马迹,从中找准案件突破口。
对于不需要追责的突发事件,则通过调查引发事件的根源所在,收集案件线索。
2009年,省监狱管理局发生了百余名农民工围堵局机关讨要工资的群体性事件。调查组在调查承建该局建设工程项目的某公司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发现这家公司资金实力并不雄厚、行业信誉度较差,便顺藤摸瓜,最终掌握了该公司在获取工程项目承建的过程中向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行贿的问题,从而牢牢锁定了查办这起腐败窝案的关键人物。
锁定关键人物后,调查组按照由里至外的原则,通过调查刘万清的受贿问题,相继牵出了全省数名监狱长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在查清这一突发事件背后腐败问题的基础上,调查组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就工程款支付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成功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
三个月内迅速突破一起腐败窝案 区别对待,准确锁定办案对象
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涉案对象往往较多,先查谁、后查谁,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来确定。
在参与处置事故灾难时,重点查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与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按照先易后难、先职务低后职务高、先基层单位后主管部门的原则,从下至上迅速突破案件。
在查处青山背煤矿“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腐败窝案时,调查组围绕煤炭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从伪造假文件的具体经办人刘云生入手,到郴州市煤炭局文件审批科室原负责人、原分管领导、原主要领导逐一突破;
围绕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从樟树乡企业办原负责人陈武义入手,到乡原分管副乡长戴兴荣、乡原纪委书记王书群、乡原党委书记李林荣逐一突破;
围绕民爆物品供应和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从永兴县民爆公司原总经理张某入手,到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朱某逐一突破……
由于选准了办案对象,调查组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就成功查处了这起腐败窝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查处违纪违法资金1600余万元。
而在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则重点查处对引发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先职务高后职务低、先民怨重后民怨轻的原则,从上至下迅速突破案件。
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时,在参与处置事件的第28天,调查组果断对涉嫌参与非法集资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的原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滕万翠采取调查措施。26天后,又对担任非法集资企业顾问、获取高额非法利益且故意隐瞒事实、销毁财务凭证、对抗组织调查的州政府原巡视员黄秀兰采取调查措施。
通过查处这两名职务高的领导干部,向集资群众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腐败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迅速化解群众心中的怨气,有效控制事件的发展,为稳妥处置这起突发事件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起矿难事故追责60名领导干部 注重时机,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和善后处理三个工作时期,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工作重心,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保障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维护稳定时期,工作重心是平息事件、疏导民怨,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在基本摸清事件责任人责任的基础上,迅速对主要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实行问责,从而坚定群众信心,稳定干部人心,表明党委、政府的坚强决心。
2010年,在处置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1·5”特大火灾矿难事故初期,调查组建议省委对该县县长予以免职,责令县委书记公开道歉;在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初期,调查组也同样建议省委免去了时任州长的职务。
化解矛盾时期,工作重心是化解矛盾、理赔损失、维护群众利益,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讲究政策和策略,确保处置工作稳妥推进。而在善后处理时期,工作重心是公布事件原因,查处腐败问题,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郴州、湘潭发生的三起矿难事故中,调查组对60名责任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在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时,也对相关人员追究了领导责任。
记者 郑亚邦
湘西非法集资事件腐败案、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背煤矿“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腐败窝案、湖南省监狱管理系统腐败窝案、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1·5”特大火灾矿难事故腐败窝案、郴州市汝城县曙光煤矿“5·29”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腐败窝案……
这是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严肃查处突发事件背后腐败案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
破解假文件背后的“谜团” 对症下药,合理安排调查力量
2009年4月17日,永兴县樟树乡青山背煤矿发生重大火药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5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85万元。
在参与处置该起事故时,调查组发现该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书有作假的嫌疑。
经过进一步追查,调查组挖出了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原科长喻建文、永兴县煤炭局原工作人员刘云生和对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樟树乡企业办原负责人陈武义收受事故矿主现金或干股贿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文件、帮助事故煤矿取得技改批复等违纪违法问题,从而解开了假文件的“谜团”,也找准了这起腐败窝案的突破口。
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和社会危害性等特点。查处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与查处一般的违纪违法案件有着明显区别,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同时,还要促进突发事件的成功处置。
纪检监察机关在参与处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
参与处置事故灾难,承担的任务主要是追究责任和惩处腐败;参与处置单一(事件社会影响小、不需要追究责任)群体性事件,承担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惩处腐败来促进事件的成功处置;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承担的任务包括了维护稳定、平息事件、追究责任和惩处腐败。
对此,湖南省的做法是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调查力量,组建不同的调查队伍。
在参与处置事故灾难时,按照事故责任涉及的监管部门或单位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承担着查清责任和查处腐败的双重任务,调查人员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或单位中抽调。
在参与处置单一群体性事件时,按照涉案对象不同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对一名对象进行调查,人员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组成。
在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则按照工作任务不同分成信访组、责任追究组和案件调查组三个小组,信访组负责接信处访、听取群众诉求、平息群众怨气、收集和反馈事件情况,责任追究组和案件调查组分别负责追责和查处腐败,人员从纪检监察、信访、宣传等部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中抽调。
一起拖欠工资事件暗藏的“玄机” 寻根溯源,缜密排查案件线索
在参与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中,调查组通过追究金融监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的责任,弄清了集资事件的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上再调查非法集资企业这一责任主体集资构成情况,发现少数领导干部参与巨额非法集资的现象,从而为下一步查处这些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发事件的处置因事件类型、级别、社会危害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上述需要追责的突发事件,需要在分清责任的过程中寻找违纪违法人员作案的蛛丝马迹,从中找准案件突破口。
对于不需要追责的突发事件,则通过调查引发事件的根源所在,收集案件线索。
2009年,省监狱管理局发生了百余名农民工围堵局机关讨要工资的群体性事件。调查组在调查承建该局建设工程项目的某公司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发现这家公司资金实力并不雄厚、行业信誉度较差,便顺藤摸瓜,最终掌握了该公司在获取工程项目承建的过程中向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行贿的问题,从而牢牢锁定了查办这起腐败窝案的关键人物。
锁定关键人物后,调查组按照由里至外的原则,通过调查刘万清的受贿问题,相继牵出了全省数名监狱长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在查清这一突发事件背后腐败问题的基础上,调查组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就工程款支付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成功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
三个月内迅速突破一起腐败窝案 区别对待,准确锁定办案对象
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涉案对象往往较多,先查谁、后查谁,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来确定。
在参与处置事故灾难时,重点查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与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按照先易后难、先职务低后职务高、先基层单位后主管部门的原则,从下至上迅速突破案件。
在查处青山背煤矿“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腐败窝案时,调查组围绕煤炭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从伪造假文件的具体经办人刘云生入手,到郴州市煤炭局文件审批科室原负责人、原分管领导、原主要领导逐一突破;
围绕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从樟树乡企业办原负责人陈武义入手,到乡原分管副乡长戴兴荣、乡原纪委书记王书群、乡原党委书记李林荣逐一突破;
围绕民爆物品供应和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从永兴县民爆公司原总经理张某入手,到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朱某逐一突破……
由于选准了办案对象,调查组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就成功查处了这起腐败窝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查处违纪违法资金1600余万元。
而在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则重点查处对引发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先职务高后职务低、先民怨重后民怨轻的原则,从上至下迅速突破案件。
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时,在参与处置事件的第28天,调查组果断对涉嫌参与非法集资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的原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滕万翠采取调查措施。26天后,又对担任非法集资企业顾问、获取高额非法利益且故意隐瞒事实、销毁财务凭证、对抗组织调查的州政府原巡视员黄秀兰采取调查措施。
通过查处这两名职务高的领导干部,向集资群众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腐败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迅速化解群众心中的怨气,有效控制事件的发展,为稳妥处置这起突发事件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起矿难事故追责60名领导干部 注重时机,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和善后处理三个工作时期,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工作重心,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保障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维护稳定时期,工作重心是平息事件、疏导民怨,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在基本摸清事件责任人责任的基础上,迅速对主要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实行问责,从而坚定群众信心,稳定干部人心,表明党委、政府的坚强决心。
2010年,在处置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1·5”特大火灾矿难事故初期,调查组建议省委对该县县长予以免职,责令县委书记公开道歉;在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初期,调查组也同样建议省委免去了时任州长的职务。
化解矛盾时期,工作重心是化解矛盾、理赔损失、维护群众利益,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讲究政策和策略,确保处置工作稳妥推进。而在善后处理时期,工作重心是公布事件原因,查处腐败问题,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郴州、湘潭发生的三起矿难事故中,调查组对60名责任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在处置湘西非法集资事件时,也对相关人员追究了领导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