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研究交流

宁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宁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应着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最近,浙江省宁波市对全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总结做法经验的基础上,为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建议,对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建设历程
  自2000年起,宁波市开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至今已经走过10余年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起步阶段,时间跨度为2000-2006年。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适时提出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概念,明确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开展村级便民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若干个村开展试点,积累经验。
  二是发展阶段,时间跨度为2007-2010年。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以慈溪、镇海两地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区)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深化阶段,时间跨度为今年以来。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纪检监察机关担当起组织协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重任,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2556个村全部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
  主要做法
  在服务功能上突出一个“全”字,彰显“均衡”理念。宁波市牢固树立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享受均等的政府服务。在具体的功能设计上,按照“小平台大服务”思路和“能进则进”原则,把党建、民政、卫生、计生、文化、养老、外来人口管理、农业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范围,为村民提供“菜单式”服务,使之成为真正的基层“政务超市”,村民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在服务设施上突出一个“好”字,注重“科技”支撑。在实际工作中,宁波市着力把服务中心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对建设经费实行市、县、乡、村四级保障。各服务中心除了设有硬件设施完善的服务大厅外,还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研究开发了农村“三资”管理软件,设立电子触摸屏,村民群众可随时查看“三资”情况。有的村还建立网上服务中心,开设线上受理、网上咨询等栏目,推出“不下班”公共服务。宁波市还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在第一时间全方位、立体式发布和反馈各类服务信息,接受村民咨询和监督。
  在服务管理上突出一个“活”字,强化“民主”特征。宁波市在普遍建立服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同时,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农村党务、村务公开相结合,将服务项目和服务承诺等内容通过公示牌、触摸屏等形式向村民公布;设立民情访谈室,以村民说事、村情民主恳谈等形式,对村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重要事务在决策前通过不同形式与村民议事协商、接受质询;将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与民主理财、集体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相对接,切实保障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监督范畴,定期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在服务效果上突出一个“实”字,体现“为民”本质。始终把基层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能解决的事项马上办,一时不能办结的事项限期办,需要报请上级才能办结的事项代理办。宁波市有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还实行双休日值班制,保证了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基层群众也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从受访对象看,92.8%的村民对服务情况感到“满意”,93.1%的人认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效率比较高,95.5%的人认为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比较好,96.1%人认为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后生活质量有提高。
  存在的不足
  在调研中发现,尽管宁波市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些成效还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县(市、区)尚未编制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有的县(市、区)虽然出台了规划,但缺乏前瞻性和特色,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不够配套、协调。
  二是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有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与建制村的管辖范围并不完全一致,与村委会的管理职能还有一些重叠的地方,二者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职能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是服务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有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因受体制等原因制约,暂时还无法进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未能及时满足群众需求。
  经验启示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联系基层群众的一线窗口,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是党和政府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与纽带。这些年来,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但是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主政治等方方面面,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民政部门积极参与、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廉洁工程”和“效能工程”。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基层群众的一线平台,必须进一步拓展功能。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生命力在于服务。在工作中,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就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趋势,立足农村实际,以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零距离”为百姓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发展,积极促进服务功能由政务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线阵地,必须进一步完善机制。服务是最好的管理。应当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优质便捷高效便民服务,及时掌握村民、居民的需求和基本情况,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就要适应基层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围绕农村社会发展实际,完善制度机制,注重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社会发展。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一线载体,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近几年来,宁波市将“村民说事”、农村“三资”管理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有效管用的基层民主政治新做法,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融为一体,形成了村民广泛参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治理模式。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就要把基层党务公开、基层民主监督、基层自治等工作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决策、监督等民主权利,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打造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群众参与的“村民之家”。(作者暨军民系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