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法机关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深入开展
黑龙江省政法机关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深入开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四措并举”推进制度执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司法管理“制度落实年”、“廉政监督创新年”等活动有机结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下设五个职能组,以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确保制度执行。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健全了责任检查考核制度。二是广泛宣传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廉政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制度规定,利用通勤车播放宣传教育片,选取生动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对新提职的32名中层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了以组织一次就职宣誓、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谈话、学习一本《廉政教育必读》、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一部《廉政准则》情景短剧、集体交流一次学习体会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岗前廉政教育,对全省345名预备法官进行了廉政教育培训,提高了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流程管理,制定了《全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则》等规定;深化质量评查,推行了《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规则》等规定,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深化层级监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制度,防止办错案和瑕疵案;深化绩效考评,制定了《进一步创新加强省法院院机关审判绩效管理意见》等规定,将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纳入审判绩效考评,与奖惩、职级挂钩,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深化廉政监督,制定了《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等规定,建立了“内部监督零缝隙、外部监督全覆盖”的廉政监督体系。四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司法巡查、审务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社会监督、问责追究等多种形式,对全省各级法院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制度执行。组成两个暗访检查组对25个基层法院进行暗访并编辑成纪实片,对存在问题的公开通报、限期整改。设立了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网上受理因违反廉政制度而导致的违纪违法案件投诉举报。
省人民检察院“四个强化”推进制度执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要求全省检察系统要精心组织,抓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各阶段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并在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亲自对“制度执行年”活动做出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处、检务督察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保证了活动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检查督导。下发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成两个推进工作检查指导组,深入各市(地)及所属基层院对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重视程度不高、抓工作不实、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认真帮助研究解决,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促进了活动深入开展。将最高人民检察院《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制作成卡片,全省检察干警人手一卡,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三是强化统筹结合。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与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重点查摆在制度执行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在16个分市院的重点处室和37个基层院开展试点,分动员教育、风险排查、完善制度、巩固总结四个阶段逐阶段检查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制度评估。采取问卷调查、集中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分析制度执行情况,针对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度不大、执行措施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对8个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推动了制度有效落实。
省公安厅“三管齐下”推进制度执行。一是领导重视,强力推进。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同志对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做出重要批示:“请纪委、政治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近日召开的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和省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议的精神。可考虑编印《公安民警廉政手册》和《反腐倡廉警示录》,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讨论,对照检查,人人撰写学习心得和反思材料。并要求大小各单位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制度,确保全省公安队伍清正廉洁。”二是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督察长任组长,厅纪委、政治部、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厅纪委、政治部、机关党委联合抓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先后派出5个工作组对13个市地公安机关和厅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大庆市公安局、佳木斯市公安局和交警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监管总队、信访处等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编发简报6期,用好的典型推动了全省公安机关“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省公安厅“三管齐下”推进制度执行。一是领导重视,强力推进。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同志对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做出重要批示:“请纪委、政治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近日召开的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和省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议的精神。可考虑编印《公安民警廉政手册》和《反腐倡廉警示录》,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讨论,对照检查,人人撰写学习心得和反思材料。并要求大小各单位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制度,确保全省公安队伍清正廉洁。”二是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督察长任组长,厅纪委、政治部、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厅纪委、政治部、机关党委联合抓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先后派出5个工作组对13个市地公安机关和厅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大庆市公安局、佳木斯市公安局和交警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监管总队、信访处等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编发简报6期,用好的典型推动了全省公安机关“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