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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探索“发展”与“民生”的合璧

广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探索“发展”与“民生”的合璧

   “发展并不一定要以民生为代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街头,问起经济发展与百姓生活孰轻孰重,大多数受访者都会给出这样的回答。
  9月20日傍晚,记者与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第七检查组在广西会合。对检查组来说,城市中的郁郁葱葱、一路上的青山绿水可以说是“广西式选择”最直观的注解——作为起步较晚、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在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绝不愿意失去风景如画的安居乐园。
  然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发展”与“民生”似乎面临着一道不可调和的“坎”:工程建设首先需要资金,这其中,除中央补助外,更多就得由自治区各级政府落实。换句话说,政府投在保障房上的钱多了,用于发展地区经济的投资就少了。
  根据社会需求与阶段任务,今年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开工29万套,是去年7.3万套任务量的4倍,相当于其“十一五”期间全部保障性住房任务量的总和。
  政府该如何在完成“民生”任务的同时,保证“发展”的投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
  “对必须由政府解决资金的,我们各级政府通过财政划拨,重点保障;对可以由市场参与解决的,鼓励企业和其他机构资金进入。”据自治区副主席高雄介绍,广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转方式”、“转思路”,对五类项目进行分类规划,政府抓廉租住房及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政府牵头,放手让市场参与。
  南宁市今年的“八桂绿城·富康园公共租赁住房”,就是广西典型的“转方式”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随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继入驻,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工业园将迎来大规模的务工人员,富康园就坐落在这个需求大潮的当口。
  “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中央关于公租房的政策为解决这一难题指明了方向。南宁市结合地方实际,采取政府拨地,城市建设公司融资、建设,建成后定向租赁给相关企业员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新方法。政府只需通过划拨土地等政策落实对公租房的支持和优惠,减少了资金缺口;市城建集团将融资建成的公租房作为固定资产向工业园区内各企业员工低价出租,收取租金回报;富康园共21栋14—18层高层住宅,5903套4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将吸纳近40000人入住,解决园区内各企业大部分员工的住宿问题,为沙井产业园区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后勤保障。
  不仅南宁,柳州市从2008年就开始探索融合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与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政府将改造项目的土地以拍卖的形式转给开发建设单位,把拍卖所得补贴给项目,并通过对政府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按政策予以返还、税费减免等,盘活了国有企业改制后的闲置土地,改善了职工生活环境,留住了人才。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得到了发展,群众住有所居的同时促进了经济增长。”广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探索让检查组眼前一亮。
  “越是在多方参与的情况下,越要协调管理好。”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验、项目资料审核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标准、建设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工程管理、项目安全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确保“双赢”真正落到实处。
  实现“发展”与“民生”的合璧,或许这就是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朴实的坚持和落实。“花园在城中,家在花园中”,相信伴随着这一安居愿景的逐渐实现,广西将真正成为“风生水起的北部湾”。
(作者:王彧)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