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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跨越发展营造正气清风——湖北纪委监察厅通报反腐倡廉成果

为跨越发展营造正气清风——湖北纪委监察厅通报反腐倡廉成果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省反腐倡廉总体态势如何?在惩、防两方面有哪些实招?
  9月28 日下午,省纪委在武汉洪山礼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惩贪治腐,前8个月查办厅官14人   
  始终对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基础。“今年1月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896人,移送司法机关143人。”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昌海在发布会上说,省纪委监察厅已经查办和正在查办荆门市政协原主席、党组原书记李宗轩,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福胜,省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黄金龙,荆州市委原常委杨俊苹,省粮食局原副局长余日福以及随州市政协原主席樊建国等14个厅级领导干部案件。“省委要求要坚持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我省如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同步调、同力度、同实效?”针对本报记者的提问,李昌海表示,省纪委正在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跨越式发展纲要。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四同”:目标同向、责任同担、力度同等、成果同享。   
  源头防腐,基本实现“十个全覆盖”   
  权力缺乏制约,必然产生腐败。2010年以来,我省创新体制机制,在源头治腐方面重点推进“十个全覆盖”,整体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为权力套上“缰绳”。
  李昌海介绍说,到目前,源头防腐的整体效果已初步显现:对2008年以来1.4万多个扩内需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检查;
  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启动预警防控工作;市州全部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任务,16个市州和68个县市区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各类财政性资金基本纳入集中收付;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政务、厂务、村务、公用事务和基层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17个市州、71个县建立了“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完成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督代理;命名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34个;乡镇纪委“七有工程”和村纪检组织“五落实”基本实现。
  “‘十个全覆盖’的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全覆盖。”在回答新华社记者关于“十个全覆盖”下一步工作任务的提问时,李昌海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配置等改革;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加大考评督办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还要追责。   
  制度反腐,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惩防体系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小平同志的论断充分说明,制度有着遏制腐败的基因。
  只有以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行使,权力才不会随意越过有限的边界。“我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以主要经济区域为‘面’、重要领域和行业为‘线’、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为‘点’,划分‘六个层次’,实施‘六项举措’,初步构建了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李昌海说。
  第一个层次是省级层面的总体规划。部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239项,行政管理、财政管理等改革任务150项。第二个层次是“两圈一区”的区域规划。分别制定了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3个惩防体系。第三个层次是重要领域的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制定了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等10大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第四个层次是重点行业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出台了发改、财政、工商等15个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第五个层次是关键环节的用权行为规范。制定了党员干部从事经济活动、建设重大项目、管理使用大额资金等行为规范制度16个。第六个层次是重要岗位风险防控规定。制定了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岗位风险防控规定。(记者李保林 实习生徐青)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