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三项整改通知剑指村级组织收费
江西南康:三项整改通知剑指村级组织收费
近日,江西南康市以政府办名义向有关部门下发了三项整改通知,对在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求如数退还村级组织,对于情节严重的则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切实制止各种面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由该市政府纠风办、农粮局牵头组织,重点对全市20个乡(镇、街道)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各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为:一是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三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报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会费、治安费等;四是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六是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情况通报,对村级组织超限额订阅报刊杂志的问题和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会务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部门,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建议书,建议调整报刊杂志任务的分配方法,努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同时,对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会务费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限期整改督办函,责令将所收款项限期清退,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纠正和查处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取消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探索建立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王茂桂 赖剑锋)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