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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认真贯彻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现场会精神全面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地方性法规建设

湖南省:认真贯彻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现场会精神全面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地方性法规建设

  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召开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9月13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国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举措。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对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重要讲话。9月21日,在省地税局召开了全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工作现场会。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湖南实际,深入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的地方性法规,今年7月26日又出台《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国现场会召开后,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有关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省直各单位权力运行的制度和流程。2010年以来,先后4次召开现场会、工作推进会,对省直69个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进行督导。省本级69个部门(单位)共建立制度3704项,其中行政审批和经济管理权运行制度2067项,机关人财物管理制度1235项,有关配套制度402项。全省14个市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也得到深入推进。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后,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加强对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及流程图的梳理,补齐一些遗漏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及流程图,并修订和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中效能提速、廉政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与此同时,对机关内部外部权力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明确界定,即:机关对外的权力主要包括执法权、执纪权、司法权、行政审批及经济社会管理权等。机关内部权力主要包括行政保障权和队伍管理权。行政保障权包括收入管理权、支出管理权、资产管理权、资金调度权、票据管理权、基建管理权、装备配置权等。队伍管理权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权、人员录(聘)用调配权、干部考核评先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调查处理权等。概括起来,机关内部管理权主要包括人、财、物、事四大类权限。通过这些界定,进一步为各级机关依法、廉洁、高效履行法定职能奠定基础。
  二是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防腐败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实践,于近期制定出台《关于突出监督重点 有效预防腐败的意见》(湘纪发[2011]19号,确定了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对全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和体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在国土资源领域,认真总结土地综合整治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建设工作,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土地开展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部门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作出安排部署。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各级纪检机关和水利、审计等部门建立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控,构建水利工程建设预防腐败联动机制。在交通建设招投标领域,制定出台了合理定价评审两轮抽取法,实行事先不确定标段的招投标,对围标、串标加大了制约力度。与此同时,积极推动高校、国有企业、医院、农村等非行政领域试点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不同行业领域开展防治腐败工作的指导,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确定了一批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试点。
  三是继续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要求省直部门在10月底之前,把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上述事项全部统一到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对于经单位保密委审定后,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其他经济社会管理权,也要在单位内网进行公开。与此同时,用“制度+科技”手段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基础条件好的一些地区和部门,如国土、税务、工商、人社、民政、商务、药监、林业、质监、卫生等,依托内部局域网和电子政务平台,开发各具特色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应用软件系统,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建设。对电子政务基础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和部门,也要求其利用好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公开承诺书、工作简报等传统载体,加强权力的公开,逐步创造条件将机关内部权力设定为计算机固化程序。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查找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为重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从领导岗位到各个岗位,逐一查找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各个部位和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各单位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发生的机率和危险程度,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风险,风险较大;二级风险,风险次之;三级风险,风险较轻。要求各单位对廉政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逐一提出防控对策,有效地预防机关内部权力滥用、失控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与此同时,认真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评估。 (据湖南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