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兄弟不再“受伤”
让农民兄弟不再“受伤”
——透视治理农村涉财信访问题的“河南模式”
——透视治理农村涉财信访问题的“河南模式”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刘政
全省共查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1133起,查实1011起;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4人;
纠正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939个,化解疑难信访问题869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4人;
纠正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939个,化解疑难信访问题869件……
“纪委真是老百姓的‘保护神’!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得又快又清楚!”河南省杞县产业集聚区林庄村一位84岁的老党员竖起大拇指称赞道。
陕县纪委在查办张湾乡红旗村一组会计侵占集体款项一案时,将追回的1万元资金退还给群众。拿到了退还补贴款的张大婶感动地说:“纪检干部真正是为了农民好啊!”
今年4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全省深入开展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经常听到这样的感言。
据统计,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查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1133起,查实10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4人;纠正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939个,化解疑难信访问题869件;上缴国库和收缴集体资金1816.7万元,退还群众1553万元……
这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模式和经验得到了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肯定,被称为治理农村涉财信访问题的“河南模式”。
决策篇:纪检监察机关对民生的高度重视
“把该给我们的还给我们,不该收的退给我们,这就是我们农民理解的治理发生在咱身边的腐败”
河南是农业大省。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贪污、侵占、截留,既影响了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影响了全省农业的持续发展。
据河南省纪委信访室透露,最能说明问题的是2个80%,即河南赴京上访中80%是关于农村基层的案件,其中80%左右是涉及农村财务的问题。
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顾名思义,治理的主要范围在农村,主要对象是“村官”,治理的重点是查办农民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各种支农惠农强农专项资金和侵占农村集体及农民资财等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基层调研以及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中,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敏锐地发现,当前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突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了农村的公平正义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河南开展这个专项治理,就是要集中查处一批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财信访举报案件,惩治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尹晋华告诉记者。
针对河南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比较突出的现实状况,经省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并报省委同意,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中原大地全面展开。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米剑峰告诉记者:“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一次具体实践,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抓住了河南实际,更回应了群众关切。”
“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纪委会把该给我们的还给我们,不该收的退给我们。”济源市轵城镇新峡村村民的这句话有一定代表性,“这就是我们农民理解的治理发生在咱身边的腐败,也是我们最能直接感受到的。”
实践篇:用创造性的模式开展工作
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解决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农民群众一个公道
今年5月13日,淮阳县葛店乡孔王村的50余名群众自发给县纪委送来锦旗——“为民除贪官,陈州有青天”。
原来,在查处孔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维中的案件中,县纪委调查组针对群众举报较为具体的关于冒领“宁荷线”220千伏高压输变电线路征地补偿款的线索,缜密核查,重点突破,深入走访,调取线路途经淮阳县境内全部土地征用补偿的书证材料,固定了该村79122.2元补偿款全部被张维中领取的书证。铁证如山,张维中最终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严肃查处案件的一个缩影。
据省纪委常委汪中山介绍,此次专项治理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基本原则,分为排查摸底、调查核实、整改处理、总结提高、回访复查、评查验收六个步骤和流程,建立了“省级组织协调、市级督办查办、县级直接查办、乡级协助配合”的责任机制。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查办案件,着眼于解决问题,着眼于群众满意、停访息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组认真排查每一个线索,仔细核实每一个细节,妥善解决每一个问题,并通过案件回访、“回头看”、评查验收等多个环节,听取群众意见,确保群众满意。
“这次专项治理,我们一共将1138件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作为案件线索进入办理程序,逐件建立台账并实行了动态管理,随时知进度、查结果,确保有本明白账。”该省纪委信访室主任尚志华说。
“1138”,仅确定这个数字就并非易事。
在河南这个农业大省,农村涉财信访案件数量较多,在摸清底数、筛选线索这一环节就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省纪委实行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县纪委以及省纪委督导组“三级四方对账”,确保排查准确全面,不瞒报、不漏报。
为保证治理效果,对需要调查核实的案件,该省各地坚持一般案件由县级纪委直接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由市级纪委直接查办,所有案件不得交由乡镇纪委办理,提升办案层级,减少外部干扰,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纪委第一督导组在工作中创造了“一听二审三纠四问五明六限七思”工作法,采取“逐案听取情况汇报,分别提出督导意见”的方式,对所联系的三个省辖市18个重点县(市、区)的94起未结案件进行了逐案现场督办。
开封市专门成立了督导组,由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任组长,进驻各县(市、区)进行督导。各督导组对列入台账的案件逐件指导督办、暗访问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成果篇:抓“大”不放“小”,以群众满意为先
既查处那些案值大、影响大的信访举报案件,也重视那些案值小、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9月2日,省纪委在郑州召开全省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群众利益无小事。衡量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群众满意。
今年3月下旬,中牟县黄店镇岗陈村7名群众到县纪委上访。
“那是俺们第一次去上访,大家伙一起去的,俺们村那三个村民组长把机动地的粮食补贴款给占了。当时就想着要个说法,要把他们给查出来!”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这几位上访群众在记者面前还是难掩激动。
这起案件涉案金额并不大,但涉案款项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粮食补贴款,村组干部冒领贪污行为事关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如果处理不当,势必严重挫伤群众积极性,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县纪委调查组对此高度重视,在该镇财政所调取了2010年以来岗陈村粮食补贴明细表,收缴了涉及冒领补贴的存折,再按照名单入户调查、逐一核对,掌握了扎实的第一手资料。三个组长相继承认了以他人名义套取粮食补贴款并据为己有的事实。
报经县委同意后,调查组将涉案款项8170.62元公示后发还给了群众。领钱的那一天,村民们奔走相告:“县纪委给咱撑了腰,把咱们的补贴款要回来了!”
此次专项治理既严肃查处那些案值大、影响大的信访举报案件,如安阳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文峰区中华路办事处郑家村党支部书记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共计120余万元的案件,也重视那些案值小、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回应群众关切。
在商丘调研期间,省纪委书记尹晋华与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大刘村一起信访案件的被举报人——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军见了面。
“村民告你们的状,是不是觉得委屈呢?”
“不委屈,只是觉得对不起村里老少爷们。”
尹晋华叮嘱他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最基层的党员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组织负责,对老百姓负责,永远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得比天大。
“尹书记的话我们一直记在心上,现在已经想通了,就是要吸取教训,从头再来,对得起群众选我们做领头人的这份信任。”王永军告诉记者,“我们村‘两委’班子正在加快实施新的发展规划,争取让乡亲们尽快富起来。”
长效篇:通过专项治理转变作风、完善制度
“还是要靠好的制度来解决,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长远之举,也是巩固深化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必要之措”
商丘市梁园区纪委干部陈福政在查处该区刘口乡大刘村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时,因认真负责、秉公办案,被村民们称为“陈青天”。
上访群众代表杨某说:“调查时,有些群众白天不敢说,‘陈青天’就晚上走访,腿上让蚊子咬得都是包。有一天,他在河堤上把脚崴了,还一瘸一拐地到群众家,我们非常感动!”
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像陈福政这样的纪检监察干部——他们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吃住在农村,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核查每一个细节,了解每一个事实,固定每一个证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在工作中,我们也真切地感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疾苦,心灵得到净化,作风得到改进。”陈福政这样告诉记者。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共有9800多人参与,其中纪检监察干部达5576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了“队伍建设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形象。
对办结的每一起案件,省、市纪委按照案件不查清查透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不经上级纪委审核批准不结案等“五不结案”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群众真正满意,增强了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
同时,实行开门办案,公开处理,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充分表达意愿。每一起案件整改处理后,主动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意见。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将调查情况向上访人反馈;对匿名举报的,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情况公开,让群众知情;对问题已经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个别上访人仍不满意的,采取召开群众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信访听证会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表决。
周口市采取“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听证、让群众说话,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检验,请群众评价、让群众满意”的“四请四让”方法,增加了办案透明度,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案件查实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农民群众的要求并不高,生活也真的不容易,的确‘伤不起’。党和国家在努力为他们增收减负,我们纪委就是要保证这些大政方针落到实处。”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查处这类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还他们一个公平的信念、公正的待遇,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有人表示担忧:这样的活动会不会是一阵风,今后群众再遇到类似的难处怎么办?
“根本还是要靠好的制度来解决,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长远之举,也是巩固深化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必要之措。”省纪委常委汪中山一语中的。
该省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同时,把查办案件的过程变成开展教育、加强监管的过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普遍加强了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探究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努力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了一批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此外,全省各地还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探索出台督促制度落实的循环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的发生。
陕县纪委在查办张湾乡红旗村一组会计侵占集体款项一案时,将追回的1万元资金退还给群众。拿到了退还补贴款的张大婶感动地说:“纪检干部真正是为了农民好啊!”
今年4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全省深入开展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经常听到这样的感言。
据统计,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查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1133起,查实10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4人;纠正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939个,化解疑难信访问题869件;上缴国库和收缴集体资金1816.7万元,退还群众1553万元……
这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模式和经验得到了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肯定,被称为治理农村涉财信访问题的“河南模式”。
决策篇:纪检监察机关对民生的高度重视
“把该给我们的还给我们,不该收的退给我们,这就是我们农民理解的治理发生在咱身边的腐败”
河南是农业大省。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贪污、侵占、截留,既影响了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影响了全省农业的持续发展。
据河南省纪委信访室透露,最能说明问题的是2个80%,即河南赴京上访中80%是关于农村基层的案件,其中80%左右是涉及农村财务的问题。
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顾名思义,治理的主要范围在农村,主要对象是“村官”,治理的重点是查办农民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各种支农惠农强农专项资金和侵占农村集体及农民资财等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基层调研以及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中,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敏锐地发现,当前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突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了农村的公平正义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河南开展这个专项治理,就是要集中查处一批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财信访举报案件,惩治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尹晋华告诉记者。
针对河南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比较突出的现实状况,经省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并报省委同意,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中原大地全面展开。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米剑峰告诉记者:“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一次具体实践,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抓住了河南实际,更回应了群众关切。”
“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纪委会把该给我们的还给我们,不该收的退给我们。”济源市轵城镇新峡村村民的这句话有一定代表性,“这就是我们农民理解的治理发生在咱身边的腐败,也是我们最能直接感受到的。”
实践篇:用创造性的模式开展工作
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解决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农民群众一个公道
今年5月13日,淮阳县葛店乡孔王村的50余名群众自发给县纪委送来锦旗——“为民除贪官,陈州有青天”。
原来,在查处孔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维中的案件中,县纪委调查组针对群众举报较为具体的关于冒领“宁荷线”220千伏高压输变电线路征地补偿款的线索,缜密核查,重点突破,深入走访,调取线路途经淮阳县境内全部土地征用补偿的书证材料,固定了该村79122.2元补偿款全部被张维中领取的书证。铁证如山,张维中最终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严肃查处案件的一个缩影。
据省纪委常委汪中山介绍,此次专项治理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基本原则,分为排查摸底、调查核实、整改处理、总结提高、回访复查、评查验收六个步骤和流程,建立了“省级组织协调、市级督办查办、县级直接查办、乡级协助配合”的责任机制。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查办案件,着眼于解决问题,着眼于群众满意、停访息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组认真排查每一个线索,仔细核实每一个细节,妥善解决每一个问题,并通过案件回访、“回头看”、评查验收等多个环节,听取群众意见,确保群众满意。
“这次专项治理,我们一共将1138件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作为案件线索进入办理程序,逐件建立台账并实行了动态管理,随时知进度、查结果,确保有本明白账。”该省纪委信访室主任尚志华说。
“1138”,仅确定这个数字就并非易事。
在河南这个农业大省,农村涉财信访案件数量较多,在摸清底数、筛选线索这一环节就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省纪委实行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县纪委以及省纪委督导组“三级四方对账”,确保排查准确全面,不瞒报、不漏报。
为保证治理效果,对需要调查核实的案件,该省各地坚持一般案件由县级纪委直接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由市级纪委直接查办,所有案件不得交由乡镇纪委办理,提升办案层级,减少外部干扰,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纪委第一督导组在工作中创造了“一听二审三纠四问五明六限七思”工作法,采取“逐案听取情况汇报,分别提出督导意见”的方式,对所联系的三个省辖市18个重点县(市、区)的94起未结案件进行了逐案现场督办。
开封市专门成立了督导组,由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任组长,进驻各县(市、区)进行督导。各督导组对列入台账的案件逐件指导督办、暗访问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成果篇:抓“大”不放“小”,以群众满意为先
既查处那些案值大、影响大的信访举报案件,也重视那些案值小、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9月2日,省纪委在郑州召开全省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群众利益无小事。衡量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群众满意。
今年3月下旬,中牟县黄店镇岗陈村7名群众到县纪委上访。
“那是俺们第一次去上访,大家伙一起去的,俺们村那三个村民组长把机动地的粮食补贴款给占了。当时就想着要个说法,要把他们给查出来!”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这几位上访群众在记者面前还是难掩激动。
这起案件涉案金额并不大,但涉案款项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粮食补贴款,村组干部冒领贪污行为事关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如果处理不当,势必严重挫伤群众积极性,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县纪委调查组对此高度重视,在该镇财政所调取了2010年以来岗陈村粮食补贴明细表,收缴了涉及冒领补贴的存折,再按照名单入户调查、逐一核对,掌握了扎实的第一手资料。三个组长相继承认了以他人名义套取粮食补贴款并据为己有的事实。
报经县委同意后,调查组将涉案款项8170.62元公示后发还给了群众。领钱的那一天,村民们奔走相告:“县纪委给咱撑了腰,把咱们的补贴款要回来了!”
此次专项治理既严肃查处那些案值大、影响大的信访举报案件,如安阳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文峰区中华路办事处郑家村党支部书记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共计120余万元的案件,也重视那些案值小、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回应群众关切。
在商丘调研期间,省纪委书记尹晋华与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大刘村一起信访案件的被举报人——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军见了面。
“村民告你们的状,是不是觉得委屈呢?”
“不委屈,只是觉得对不起村里老少爷们。”
尹晋华叮嘱他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最基层的党员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组织负责,对老百姓负责,永远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得比天大。
“尹书记的话我们一直记在心上,现在已经想通了,就是要吸取教训,从头再来,对得起群众选我们做领头人的这份信任。”王永军告诉记者,“我们村‘两委’班子正在加快实施新的发展规划,争取让乡亲们尽快富起来。”
长效篇:通过专项治理转变作风、完善制度
“还是要靠好的制度来解决,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长远之举,也是巩固深化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必要之措”
商丘市梁园区纪委干部陈福政在查处该区刘口乡大刘村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时,因认真负责、秉公办案,被村民们称为“陈青天”。
上访群众代表杨某说:“调查时,有些群众白天不敢说,‘陈青天’就晚上走访,腿上让蚊子咬得都是包。有一天,他在河堤上把脚崴了,还一瘸一拐地到群众家,我们非常感动!”
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像陈福政这样的纪检监察干部——他们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吃住在农村,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核查每一个细节,了解每一个事实,固定每一个证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在工作中,我们也真切地感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疾苦,心灵得到净化,作风得到改进。”陈福政这样告诉记者。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共有9800多人参与,其中纪检监察干部达5576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了“队伍建设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形象。
对办结的每一起案件,省、市纪委按照案件不查清查透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不经上级纪委审核批准不结案等“五不结案”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群众真正满意,增强了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
同时,实行开门办案,公开处理,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充分表达意愿。每一起案件整改处理后,主动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意见。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将调查情况向上访人反馈;对匿名举报的,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情况公开,让群众知情;对问题已经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个别上访人仍不满意的,采取召开群众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信访听证会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表决。
周口市采取“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听证、让群众说话,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检验,请群众评价、让群众满意”的“四请四让”方法,增加了办案透明度,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案件查实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农民群众的要求并不高,生活也真的不容易,的确‘伤不起’。党和国家在努力为他们增收减负,我们纪委就是要保证这些大政方针落到实处。”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查处这类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还他们一个公平的信念、公正的待遇,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有人表示担忧:这样的活动会不会是一阵风,今后群众再遇到类似的难处怎么办?
“根本还是要靠好的制度来解决,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长远之举,也是巩固深化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必要之措。”省纪委常委汪中山一语中的。
该省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同时,把查办案件的过程变成开展教育、加强监管的过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普遍加强了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探究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努力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了一批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此外,全省各地还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探索出台督促制度落实的循环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的发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