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四严、四保”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
河北平山“四严、四保”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2008年以来,革命老区河北平山相继建设保障性住房1838套,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此加强监督检查,让更多困难家庭实现了“安居梦”。一是严格监督建设环节,确保质量达标。密切与规划、建设、审计、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加强对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工程基本程序和建设标准,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在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标准控制等方面着力,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用地不多环境美”的示范小区。二是严格监督准入程序,确保申请合规。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严格实行个人申请、社区受理、入户调查、邻里座谈、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等程序,严把申请对象准入关,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及时清理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严格监督申购过程,确保分配公平。采取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监督与邀请基层干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购人进行义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受理、调查、审核、评议、摇号、选房各项工作全部纳入监督之中。四是严格监督资金管理,确保使用规范。按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引入市场化运作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该县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要求实行专款和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防止出现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工程超概算等问题。 (据河北省平山县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