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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改革委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抓住源头注重预防

贵州省发改革委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抓住源头注重预防


   在惩防体系建设诸要素中,教育、制度、监督既相对独立、各成体系,又紧密相关、有机统一。我们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教育的效果、监督的效力终究要通过制度的保证作用得以实现,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近年来,我委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程中,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抓住源头、注重预防,有力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清查梳理,筑牢制度基础   
  一是认真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予以保留,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的原则,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委机关行政审批权限认真进行梳理,保留行政许可4项、行政审批2项。
  二是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2000年至2010年委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文件163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经过清理登记、审核审查,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2件。
  三是整理汇编规章制度。在2004年清理机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我们对现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和特点,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条件为目标,加强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人事管理、党务管理、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现有制度中与反腐倡廉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不相适应的有关制度,整理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常用工作制度95个,编印成《贵州省发展和改委员会常用工作制度汇编》下发执行,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避免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   
  腐败现象的产生不仅仅与行为主体的思想有关,与制度建设也紧密相联。如果制度健全,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防体建设中的保证作用,着重建立和完善三个方面制度,推进监管创新,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投资体制改革方面:一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委共出台了19个配套制度。2009年,制定并实施了《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完成了遵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六盘水玉舍供水工程等项目后评价工作。二是下放投资管理权限。2010年,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为基层和企业“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的要求,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项目办理效率,印发了《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在全省率先下放权限,将投资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下放到市(州、地)、县。三是为方便企业投资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经与省有关部门多次沟通,会同省经信委、省监察厅共同制定下发了《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核准)试行办法》。四是为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规范节能减排奖励资金的管理,制定了《贵州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五是为加强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项目储备、建设和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制定了《贵州省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六是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执行力,制定了《贵州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办法》,经省政府同意下发。
  招标投标制度方面:一是制定了《贵州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了我省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招标人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获取招标信息。二是完成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省政府令第68号)的修订工作,并以省人民政府令116号公布施行。68号令的修订,切合我省实际,解决了过去68号令招标规模、标准不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突破了多年来我省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省代建中心一家代建的模式,规定了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代建单位。三是制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了招投标等行政许可行为和程序,保证了行政许可依法合规操作,程序严谨合法。四是制定《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格式文本》下发全省统一执行,规范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相关文件的编制,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五是积极组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定了《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方案》,省政府已批转我委牵头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委已开始征集省综合评标专家委员会名单和着手研究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平台建设的相关问题,按省政府关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批复》,《专家库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已全面开展,有望今年底完成。六是制定了《行政许可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在委内实施,对招投标行政许可案卷及执法事项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机关及所属单位管理方面:我委共修订制定了37个管理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在信息公开方面,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范了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在规范个人行为方面,制定了《关于严禁省发改委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取各种劳务报酬的规定》,坚决制止机关工作人员收取各种项目咨询、评审、论证、招投标和验收等任何费用。  
  (三)强化制度执行,注重工作实效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一项好的制度,如得不到有效执行,就成了一种摆设,难以发挥其制约保证作用。如何保证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是制度建设中必须致力解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提高制度执行的“三性”,健全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努力做到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1.注重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一项制度要得到普遍遵循、严格执行,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制度规定的内容,掌握制度规定的实质,形成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针对权限下放后,地县发改部门业务水平不够熟悉,执行制度可能不够到位的问题,我们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现场指导和印发相关资料等形式,努力提高地县发改部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到目前为止已培训3000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2.注重提高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如,针对2005年前我委软课题研究中存在课题确定随意性较大、课题经费开支不够规范、管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为防止在软课题研究中一些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我们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软课题管理办法》。运行过程中,凡是我委开展的软课题研究,未按规定执行,都不拨付资金。这一办法的实施,得到了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单位的支持,也得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肯定。另外在机关内部管理工作中,必须以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机关车辆保险代理机构和车辆维修企业。这一举措有效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公平竞争,有效避免了腐败行为发生。
  3.注重提高制度执行的规范性。要提高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就必须建立健全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立体防线,发挥整体威力。实践中,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一是开展定期检查。为确保项目办理能够高效快捷、规范合理,每年都由委领导带队,投资、项目、稽察、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规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提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二是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对制度、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等项方式,切实了解制度执行情况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如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检查等。三是运用网络平台,确保制度执行规范。我们借鉴有关省市在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在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区发改部门统一安装了《贵州省投资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网等网络平台和技术,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网络监管。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按制度办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对制度的清理、汇编、完善、监督检查和培训,增进了干部职工对制度的了解,有力地促进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意识,提高了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随着投资管理权限的科学下放、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大、监督检查不断加强的同时,我们还向社会承诺6-3-3工作时限(即审批6个工作日、核准3个工作日、备案3个工作日),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发展软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各类议事规则和程序,强化了项目、资金管理,加强了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行为管理,有效地改善发展环境。
  四是权力运行制约力度进一步加大。权力的规范运行既需要权力执行人自律,也通过制度对权力运行加以规范,更需要监督检查对权力运行情况加以约束。因此,我们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权力运行制约力度。   
  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离不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大力支持,只有在驻委党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下,才能有效解决制度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发挥制度建设应有作用,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敢于创新是前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只有坚持继承创新、持续改进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一定要适应发改系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在下放投资管理权限、修改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等制度建设中,都对机关内部和外部产生一定影响,也正是这些创新项目,改善了投资软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对推进贵州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是根本。如果不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消极腐败现象就会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纠而复生。因此,坚持推进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和必由之路。
  四是强化监督是保障。制度的落实,不仅取决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自觉执行的程度,还在于是否对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落实好制度的关键所在。只有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经常了解和掌握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在制度落实过程中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才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们在制度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距离,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努力为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