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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召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动会

天津市召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动会 

 
  1月31日上午,天津市召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暨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并讲话。
  臧献甫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臧献甫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市场体系、诚信体系、权力监控体系,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审批监管,推进审批过程透明公开。要深化要素市场领域改革,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完善公共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推进阳光交易。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以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为着力点,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规范,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要深化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社会诚信管理和道德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会上,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1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情况;滨海新区、和平区、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130余人参加了会议。(记者 李川)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