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新县依托“四个中心”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江西省永新县依托“四个中心”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江西省永新县以全面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为主线,紧紧围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托“四个中心”推进廉政“阳光工程”,构筑拒腐防变“堤坝”,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该县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把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以及一定规模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纳入中心进行交易,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和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在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取消报名环节,实行网上下载标书、自行勘察、网上答疑和资格后审。今年1—9月,中心交易项目55项,交易金额3.16亿元,为财政增收资金4239万余元、节约资金946万余元。
二是依托“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实施公共财政“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将全县18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全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实行“两取消、三不变、两把关”的工作机制。“两取消”即:对原单位取消会计岗位,只设1名报帐员;取消银行帐户,对外只开设1个帐户。“三不变”即:核算主体权不变,财务自主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两把关”即:严把原始凭证审核关和资金支付关。2011年以来共拒付各种违规支出200余人次,总金额达30余万元。
三是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便民“阳光服务”。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办证收费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把全县34个部门和单位、20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公,实行审批事项“十公开”和审批事项一审一核、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等分类管理。加强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有效地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受理办结各类事项30余万件次,实现税收9300余万元。同时,把便民服务延伸到基层,在全县23个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241个村建立便民服务点,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四是依托“行政投诉中心”,实现公共权力“阳光提速”。该县建立行政投诉中心,与经济环境投诉中心、效能办合署办公,充实督查人员、添置督查设备,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处理,加强督查力度,对2011年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5次,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建立121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收集优化发展环境即时监测点反映的问题12个,全部予以办结,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受理来访、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7件,解决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10多个。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