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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江西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11年,江西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江西省2011年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该省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重点治理2009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376家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网上药品采购,集中采购金额达68.44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96.94%,采购金额下降29.2亿元,平均降价幅度29.9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急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3.36%、18.7%;实行新农合“直补”,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81%,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2.72%。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受理群众投诉3330件,自查问题7923个,主动纠正问题11114个;共查纠违规资金3757.6万元,收缴违法所得323万元,刑事处罚20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
    扎实推进新增纠风治理任务。采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对全省2011年52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示牌设置、工程质量安全远程监控。严格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和退出机制,建立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资格认定制度、“统一摇号、公开销售(配租)、电视直播、全程公证”的房源分配制度以及根据保障对象经济收入、住房状况变化情况动态管理的退出制度。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2011年举办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共80次,比2010年同期减少60%,合计节约资金824.7万元。对全省62项面向基层的“一票否决”事项进行逐项甄别审核,除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4项外,其他全部取消或合并,撤并率达到93.5%。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专户数量由原来的20232个减少到8992个。
    继续深化传统纠风治理项目。重点治理在学校办学和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违规教育收费项目5个,涉及金额69.3万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国家教育经费案件19件,涉及金额1142.9万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费问题305个,涉及金额3084.4万元,已清退1433.4万元,2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坚决纠正食品药品领域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案件192件,18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全省新农保试点县(市、区)新增53个,覆盖率达到77%。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和增加农村负担的不正之风,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208个;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其他各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04件。认真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完成了对全省收费公路的摸底调查,并按相关政策法规和国家要求,对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提出了取消“捆绑收费”、撤销不合规收费站(点)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整改意见。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年减免通行费6.38亿元。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49件,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徐华平 孟维伟 夏璇)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