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狠抓惩防体系构建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狠抓惩防体系构建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紧紧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布局、方向、目标等内容,积极探索“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系统推进、注重实效”的构建思路,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推进实验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纪律保证。
一、坚持系统化构建,增强体系构建的整体性
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部署,下达给实验区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共205项。对此,实验区逐项分解给区(县)直26个牵头单位和34个协办单位。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坚持整体推进。在工作部署上,坚持把体系构建与实验区开放开发同研究、同部署,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6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在构建内容上,坚持把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运作,以深化廉政教育、加强监督制约来有效预防腐败,以查办案件、纠风治乱来坚决惩治腐败;在构建层次上,坚持区、县、乡(镇)、村四级联动,不留“死角”。
2、坚持全员参与。树立抓惩防体系建设不设“观众席”、不当“旁观者”的理念,通过教育引导、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等措施,促进各方力量联动。如,通过会议部署、下发通知、集中学习等措施,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群众评价机制和群众参与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机制,以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
3、坚持齐抓共管。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区县领导干部会议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研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把构建惩防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强化检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建立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工作整体合力。
2、坚持全员参与。树立抓惩防体系建设不设“观众席”、不当“旁观者”的理念,通过教育引导、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等措施,促进各方力量联动。如,通过会议部署、下发通知、集中学习等措施,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群众评价机制和群众参与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机制,以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
3、坚持齐抓共管。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区县领导干部会议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研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把构建惩防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强化检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建立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工作整体合力。
二、采取项目化运作,增强体系构建的有效性
积极探索将现代经济管理中项目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将惩防体系构建任务转化为一个个具体的工作项目,形成了“项目立项—项目分解—项目管理—项目落实”的工作模式。
1、抓项目立项。按照省里的部署,结合实际,从服务开放开发、强化作风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确定全区年度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
2、抓项目分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制定任务分工意见,逐项明确项目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具体任务及完成时限,并要求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将所承担的项目在内部进行再分解,做到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实现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分结合。
3、抓项目推动。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调研和信息沟通等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实施重点式突破,增强体系构建的针对性
1、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为重点,增强教育说服力。实验区开放开发要求“超常规”发展。如何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超常规”发展中“不违规”,是反腐倡廉教育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去年以来,实验区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为契机、以严肃换届纪律为着力点,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一是抓《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校教学和干部岗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廉政准则》,重点掌握《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和关键环节,根据权力运行的流程和岗位职责的特点,通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开展分层分岗廉政教育,共开展述职述廉640人次、“一把手”上廉政党课87堂次、发送廉政短信1万余条。三是抓好敏感时期的廉政教育。紧紧抓住“两节”、县乡(镇)换届等敏感时期,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如,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及时通过实验区门户网站、平潭有线电视台、《今日平潭》、政务宣传栏等网络和平面媒体,以及印发“致领导干部一封信”等,积极宣传“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并向区管、县管领导干部印送《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做到预防针提前打、警钟提前敲。
2、以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重点,增强制度约束力。针对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大、征地拆迁多,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重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办法》、《用海工程拆除养殖等设施补偿方案》、《房屋搬迁补偿实施意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二是抓制度落实。一方面,加大对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如,组织人员对有关企业在环岛公路部分标段施工投标中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等问题进行核实,取消了长春市政建设集团公司等3家企业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40万元,并将违规企业纳入不良记录信息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开展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检查,全区共检查项目资金58.4823亿元,发现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虚假支出、截留拆迁补偿款等资金249万元,发现案件线索6条,经初核已立案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
3、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增强纠风影响力。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检查力度,先后查处了原平潭县扶贫办主任林某某在“造福工程”资金发放、项目验收过程中,利用职便收受贿赂以及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案件8件,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征地告知和听证制度,及时按标准兑现征地补偿费,并督促村委会对补偿费发放情况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认真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出台《关于处置在区管委会机关大院聚集上访以及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实施预案(试行)》,明确重大群体上访事件的处理程序、时限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到预案到位、责任到位。
4、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增强惩治威慑力。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注重总结个案发案规律,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法,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抓系统”,就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集中查处整治。一是重点查处国土、建设领域的案件。针对我区大开放、大开发的实际,认真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线索,积极会同检察、公安等机关,集中力量查处国土、建设等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潭城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周某某、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高某、施某等人利用职便收受贿赂,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原副主任陈某某向他人非法提供加盖印章的空白土地证谋利等案件18件18人,其中国土资源部门10件、建设部门8件。截止目前,已追究刑事责任5人。二是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软环境的案件。针对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和庸懒散现象,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先后对12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系统抓”,就是通过办案,系统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和制度漏洞,实行系统整治和防范,做到查办一个典型案件、整治一个系统、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建立起源头治本的预防腐败体系。一是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如针对征地补偿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征地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利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结合查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违章建房、干部在编不在岗、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据福建省纪委信息)
3、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增强纠风影响力。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检查力度,先后查处了原平潭县扶贫办主任林某某在“造福工程”资金发放、项目验收过程中,利用职便收受贿赂以及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案件8件,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征地告知和听证制度,及时按标准兑现征地补偿费,并督促村委会对补偿费发放情况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认真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出台《关于处置在区管委会机关大院聚集上访以及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实施预案(试行)》,明确重大群体上访事件的处理程序、时限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到预案到位、责任到位。
4、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增强惩治威慑力。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注重总结个案发案规律,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法,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抓系统”,就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集中查处整治。一是重点查处国土、建设领域的案件。针对我区大开放、大开发的实际,认真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线索,积极会同检察、公安等机关,集中力量查处国土、建设等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潭城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周某某、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高某、施某等人利用职便收受贿赂,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原副主任陈某某向他人非法提供加盖印章的空白土地证谋利等案件18件18人,其中国土资源部门10件、建设部门8件。截止目前,已追究刑事责任5人。二是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软环境的案件。针对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和庸懒散现象,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先后对12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系统抓”,就是通过办案,系统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和制度漏洞,实行系统整治和防范,做到查办一个典型案件、整治一个系统、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建立起源头治本的预防腐败体系。一是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如针对征地补偿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征地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利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结合查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违章建房、干部在编不在岗、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据福建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