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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北京市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近年来,北京市总结推广廉洁奥运经验,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一、强化“三位一体”防控体系   
  一是制度防控。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查找出项目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资金管理过程中的38个廉政风险点,制定11项制度,完善出台60多项配套措施。二是体制机制防控。市纪委监察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成立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延伸到全市16个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314个街(乡)审核窗口。三是科技防控。建立和完善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在系统编程中将资格审核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作为监察点,并在每个监察点上设立预警机制和反馈机制,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的网络防控体系。   
  二、严把建设过程“三道关”   
  一是防止人为定企业,严把招标投标管理关。严格履行工程招标投标程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大型骨干企业作为建设主体。“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开工建设的300多个保障房项目一律依法招标投标。2011年开工建设的154个项目全部公开招标。二是防止人为定材料,严把建材采购关。严格执行建材采购备案制度,实施建材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一旦发现建材质量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专项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所有保障房项目实施专项监督,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同时,邀请特约监察员、群众、新闻媒体参与保障房质量监督,推行工地开放日和业主预验房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确保房源分配阳光透明   
  一是严格资格审核。全市314个街(乡)全部设立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窗口,通过街(乡)初审、区(县)复审、市级备案三个环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在街(乡)初审阶段,实行双人入户调查和单位回访制度,保证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实行社区听证评议制度,组织居民代表、物业管理人员、管片民警等组成评议小组公开听证评议;建立部门联审复核机制,通过与公安、社保、地税等部门联审,对提供虚假材料骗租骗购申请家庭坚决取消资格。二是坚持“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制度,全面做到分配政策、分配程序、摇号房源、配租配售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   
  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创新租金补贴发放机制,实行“管发分离”。16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均与银行签订代发租金补贴协议,由银行将租金补贴直接代发给廉租住房出租方,防止租金补贴资金被截留、挪用。二是创新廉租实物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形式,实行“租补分离”。根据廉租住房的各项成本及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廉租住房标准租金,再按照廉租住房家庭不同收入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使补贴数额一目了然,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管投分离”。成立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为市级统筹建设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实现资金集中规范使用。   
  五、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督   
  全市住房保障部门分级制定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并进行百分制综合测评。市、区(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建立督查回访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此外,还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监督检查与效能监察和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据北京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