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研究交流

江西省龙南县农村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江西省龙南县农村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江西省龙南县依托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发挥阳关交易功能,在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严格遵循“二大原则”,在运作工程中严把“三道关口”,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促进了干部廉洁,强化了增收节支。2011年,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共组织公开招投标活动28次,交易总金额165.04万元,增收节支22.55万元。针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在交易站运行过程中,该县遵循二大原则:一是“统一平台,集中交易”原则。该县统一要求,在乡镇所有符合规定的政府建设工程、物资采购、产权交易及其他必须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都必须强制统一进入交易站进行交易,严禁搞场外操作或双轨运行。二是“管办分离,五个统一”原则。全县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实现“是管的不办,是办的不管”。同时,创新运作机制和监管手段,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在运作过程中严把三道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关。该县通过制度文件的形式明确要求,对规定范围内的各级财政和集体资金、且在乡镇、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承包、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和固定资产添置、办公用品采购的招投标交易活动;集体资产、公共设施等对外公开出租、出让的招投标交易活动,等等,都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严把公告关。在招标人向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提出招标要求后,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通过宣传栏公告、发函邀请、电话通知、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广泛传播,确保相关单位积极投标。三是严把审核关。成立了由乡镇纪委书记、党风廉政监督员、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竞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侵害群众集体财产、豆腐渣工程等情况出现。同时,对参与投标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后审,对于一些有意围标、串标的单位或个人,记入档案,坚决驱出施工现场。
  
  (据江西省龙南县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