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解决,势必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
“二种矛盾”越显突出
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越显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领域越来越广,这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慢,能力培养滞后,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专业人才缺乏,导致有些工作开展起来相当被动。由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精,工作起来没有底气,在一些项目监督中,由于业务不熟,经常被一些部门请来当“摆设”。究其原因:一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滞后,特别是系统性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和加强。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流动性较大,一些干部稍有一些工作经验,又调任新的工作,达不到干一行、精一行的要求。
腐败问题的新特点新趋势与反腐败手段和技术落后之间的矛盾越显突出。现在腐败分子作案呈现手段现代化、方式隐蔽化、周期潜伏化等发展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揭露腐败问题的难度逐渐加大。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反腐败的手段和技术还很落后,很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还停留在一支笔、一本纸、一张嘴办案阶段,反腐败的科技含量很低。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很多单位是电子财务,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如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创新反腐败的手段,改善技术装备和掌握技术手段,就难以适应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
“三种做法”亟待改变
重查处轻规范的做法亟待改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时,不重视要求被查单位加强对违纪问题的整改,并协助被查单位从制度上、源头上对有关问题进行规范和预防,致使有些单位违纪问题屡查屡犯。
重经济处罚轻责任追究的做法亟待改变。由于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偏重于经济收缴,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这种现象如不改变,势必会影响纪检监察组织在干部群众中的威信。
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亟待改变。执法监察项目、纠风专项治理项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检查等项目安排过多,没有突出重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差。监督检查应更加注重质量,宁可少安排几个项目,也要首先保证项目检查的质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