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政治重在建设廉洁公务
廉洁政治重在建设廉洁公务
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治的主要载体是权力运行,而权力运行又具体体现在公职人员和公共权力部门的公务行为。因此,建设廉洁政治其实质就是建设廉洁公务。廉洁公务核心内涵主要包括公职人员的道德廉洁、公共权力部门的权力廉洁、权力运行管理的政绩廉洁、权力执行者的团队廉洁。
建铸廉洁道德。廉洁道德是廉洁公务的基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当前产生的一些腐败问题,往往有其道德理由。例如“有福同享”的道德观,衍生出利益均沾、相互保护的“小圈子”,使“小圈子”对腐败问题进行集体的道德承担,从而使腐败个体在道德上得到良知的认可;又如“知恩图报”的道德观,往往演变为法律之外的利益交换,使违法犯罪得到道德理由去佐证。不改变这种道德观念的扭曲,就不能清除腐败之根本。因此,在中国道德文化建设上,特别是公职人员阶层,必须注入新的道德元素,这就是“廉洁道德”。廉洁道德是指向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价值观念和品德情操,以及据此所产生的道德行为和社会状态。廉洁道德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利至上、公平正身、遵守法纪、修养良好。建铸廉洁道德,要从强化廉洁教育入手。针对当前社会现状,制定公职人员廉洁道德行为准则,以此作为核心道德观念,深入开展廉洁道德教育和创建活动。建铸廉洁道德,需要法律和制度作保障。必须把廉洁道德观念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体现到法律法规的制定之中,并通过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使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
建立廉洁权力。廉洁权力是廉洁公务的核心。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就是公务的实施过程。公共权力具有政治上的强制力和组织上的支配力。公共权力的蜕变和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建立廉洁权力是有效解决腐败问题的核心。廉洁权力是指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要保持其本质属性和廉洁性,做到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廉洁权力,要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清理并明确公共权力行使的范围和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权力运行的流程,使权力运行程序制度化、法制化。建立廉洁权力,要实行权力运行预警纠错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权力运行网络监管平台,对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及时进行预警纠错,防止权力蜕变和滥用。建立廉洁权力,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大力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建造廉洁政绩。廉洁政绩是廉洁公务的关键。政绩观决定着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取向和权力运行的方向。当前,很多地方对政绩的考核,往往以GDP(国内生产总值,下同)的大小、增长速度的快慢、项目建设的多少、城镇化率的高低来论英雄,导致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决策中偏离科学发展的方向。不切实际地赶超,罔顾市场规律上项目,脱离实际能力定目标,等等,表面看是落实上级精神,实则哗众取宠、沽名钓誉。而在这种虚假发展、表面繁荣的背后,还隐藏着系列腐败问题,既损害了群众利益,又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建造廉洁政绩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风向标。廉洁政绩是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因地制宜为原则、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造福人民为宗旨的政绩观。建造廉洁政绩,要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当前的政绩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降低党员干部违纪率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把以上级组织考核为主,变为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体现政绩考核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建造廉洁政绩,要把“清廉指数”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如果一个地方经济发展较快,但腐败问题严重,应将腐败造成的损失抵减GDP总量,用经济GDP与“清廉GDP”进行综合评价。
建成廉洁团队。廉洁团队是廉洁公务的保障。一个权力部门的公职人员就是执行公务的一个团队。公务执行团队的廉洁与否,决定着公务实施效果的廉洁与否。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多数是受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其行为往往表现为团队行为。而纪律、法律对这种团队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又较小,这就使得团队违纪违法成为一种社会不正之风,纠而复发、难以根治。因此,建成廉洁团队,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保障。廉洁团队是指权力部门公职人员队伍的整体廉洁。廉洁团队的基本要求是部门政策的出台要立足群众利益,部门权力实施要体现公平公正,部门公职人员要做到廉洁秉公办事。建成廉洁团队,要规范部门和行业行为。对权力部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准则,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强制实施。建成廉洁团队,要坚持惩防并举。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和行业行为,要加大纪律和法律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同时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完善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务行为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业。建成廉洁团队,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有序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对部门和行业作风进行评议、评价,把廉洁团队建设置于群众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