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查风险堵漏洞 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山东省肥城市查风险堵漏洞 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山东省肥城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交易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深入分析查找各类参与主体可能存在的失信失约、违法违纪等方面风险,按照“堵漏洞”的理念,注重从制度设计、技术手段等方面加以防控,取得良好成效。共成交各类项目1380个,交易总额112.07亿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4项服务规范被确定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填补了省内行业空白。
一是约束招标人“自由裁量权”。针对招标人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与投标人事先串通等可能存在的风险,依法对招标人的“自由裁量权”予以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必须事先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经财政投资评审后,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进行招标采购;严格招标采购文件审查,强制推行国家标准招标示范文本,统一制定评审方法和标准,加强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倾向性、歧视性、排斥性条款;推行资格后审制度,统一受理投标报名,由原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受理报名变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报名、发售招标采购文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报名均受理和售予招标采购文件,并在开标前严格保密,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审查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的资格条件,招标人指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具备相应经济或技术专家的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应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主任评委。
二是严防投标人“造假舞弊”。针对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建立实行了四项制度:建立投标报名信息保密制度,对每宗交易的受理报名、发售招标采购文件实行专人专岗,并完全承担保密责任,积极推行网上报名、电子竞价等交易方式;建立交易员制度,凡市内从事或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招投标活动必须通过单位交易员来实行;建立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制度,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否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的均视为串标,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建立违法记录查询制度,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前均进行查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投标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将违法人投标保证金的20%奖励举报人。制度实行以来,调查认定了4起围标串标案件、1起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件,及时中止了1起涉嫌串通竞买土地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有效遏制了投标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是杜绝评标专家“带病上岗”。针对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实行了四项制度: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评标前,专家需逐一签署保证客观公正评审和无回避情形的书面承诺,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一律清除出专家库;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技术投标文件单独编制、统一制式并密封投标人信息,专家评审技术标如同高考阅卷,有效杜绝了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实行评标结果复核制度,视项目情况,指派专家巡查员对评标进行监督和复核,专家巡查员对评标结果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如认定评标活动存在重大疏漏或明显错误的,应重新组织评标,并对相关评标专家进行问责;优秀专家高酬制,每年根据对本市专家的业绩考核情况,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专家,优秀专家的评标酬劳按一般专家的1.5-2.0倍支付。
四是防止党员干部“涉足禁区”。针对行政监督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党员干部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建立交易制度体系,先后制定《肥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肥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肥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类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构建综合监督格局,每场交易活动,监察、审计、检察机关以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均派员现场监督,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专门的监控室,集中24路高清视频对全部交易场所进行现场录像并存档备查;强化社会监督。对各类交易规则、交易信息、成交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专门加设了视频服务器,社会各界均可下载软件网上查看交易现场情况。 (据山东省肥城市纪委信息)
二是严防投标人“造假舞弊”。针对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建立实行了四项制度:建立投标报名信息保密制度,对每宗交易的受理报名、发售招标采购文件实行专人专岗,并完全承担保密责任,积极推行网上报名、电子竞价等交易方式;建立交易员制度,凡市内从事或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招投标活动必须通过单位交易员来实行;建立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制度,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否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的均视为串标,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建立违法记录查询制度,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前均进行查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投标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将违法人投标保证金的20%奖励举报人。制度实行以来,调查认定了4起围标串标案件、1起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件,及时中止了1起涉嫌串通竞买土地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有效遏制了投标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是杜绝评标专家“带病上岗”。针对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实行了四项制度: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评标前,专家需逐一签署保证客观公正评审和无回避情形的书面承诺,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一律清除出专家库;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技术投标文件单独编制、统一制式并密封投标人信息,专家评审技术标如同高考阅卷,有效杜绝了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实行评标结果复核制度,视项目情况,指派专家巡查员对评标进行监督和复核,专家巡查员对评标结果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如认定评标活动存在重大疏漏或明显错误的,应重新组织评标,并对相关评标专家进行问责;优秀专家高酬制,每年根据对本市专家的业绩考核情况,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专家,优秀专家的评标酬劳按一般专家的1.5-2.0倍支付。
四是防止党员干部“涉足禁区”。针对行政监督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党员干部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建立交易制度体系,先后制定《肥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肥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肥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类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构建综合监督格局,每场交易活动,监察、审计、检察机关以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均派员现场监督,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专门的监控室,集中24路高清视频对全部交易场所进行现场录像并存档备查;强化社会监督。对各类交易规则、交易信息、成交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专门加设了视频服务器,社会各界均可下载软件网上查看交易现场情况。 (据山东省肥城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