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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思考

 
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思考

  □ 戴京
  

  网络监督以其特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匿名性和廉价性融入了反腐的行列,在一定意义上承担了“人民起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使命。网络环境下,民主参政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推动着党和政府廉洁执政的进程。当前,网络监督存在着信息良莠不齐、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管理及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等问题,应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证网络舆论监督在制度的轨道中运行,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成为反腐败的重要平台
  
  自1986年中国与国外合作发展互联网技术以来,网络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据2011年1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宽带网民规模为4.5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较2009年提高5.4个百分点。庞大的网民数量为我国网络反腐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庞大的社会群体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不断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流和集聚。伴随着这一趋势的发展,网络不仅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交流、沟通、娱乐的信息平台,也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新平台,使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有了新的实现途径。自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以来, 200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也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这些网络举报途径受到网民的欢迎。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认为,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过去出了问题有人还可以封锁消息,而在网络时代,做了就很难掩盖,大家拿起手机就可以拍,几分钟内就可以发送到网络上,立刻就会产生爆炸性效果”。据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可见,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广大民众参与反腐、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官员的重要平台。

  2009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强调,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不断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这意味着网络反腐已被正式纳入官方反腐渠道,成为广大民众参与反腐的新平台。
  
  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网络舆论监督积极作用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它存在的问题,如网络安全维护,对网络举报人的保护,以及对谣言惑众、诬告陷害者的处罚等。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待网络舆论监督,简单的否定无疑是一种倒退,不管怎么说,网络舆论监督是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的一种结合,是公众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便捷而有效的手段,应该客观地评价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与问题。

  信息良莠不齐,影响舆论监督的效力。互联网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缺少权威性和公信力。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交互性和开放性、虚拟性,使人们可以自由表达个人的意愿。但同时,也使人们获得的信息真假难辨。虚假的信息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行为,有些不实信息,经网络广泛传播后混淆人们的视听,甚至会影响正常社会秩序。2008年,“柑橘有虫”、“香蕉致癌”的消息在社会上广泛传播,谣言四起,全国各地的橘子、香蕉严重滞销,给果农造成了极大损失。网络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技术条件,有的谣言发布者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影响了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秩序。

  诬告陷害时有发生。网络的虚拟性可能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借此给竞争对手或上级领导制造各种桃色新闻和经济问题等,以泄私愤。从当前网络上的情况看,许多所谓“证据”都是通过高科技手段制造出来的,这样的诬告陷害经过网络广泛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也给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主要表现为网民针对未知真假的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过激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络上,我们不时会看到过激的言论,看到对他人的恶意诽谤,看到对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网络监督”和“网络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遥。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李明蓉所说,“民主是需要规则的,否则就走向民主的反面”,“假如网络的追索成为一些人以私利为目的的报复工具,网民无形中就成了别人的帮凶。”

  侵权现象时有发生。2005年3月4日,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上发表了一篇《上百亩良田未批先征 谁有如此大的权力》一文,披露了浙江省台州市某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没有完成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将一个村庄的120亩良田出让给一家公司使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认为这则报道没有经过充分调查,报告中的部分内容失实,侵害了本部门的名誉权,因而将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告上法院。网络监督的力量要在反腐败中健康发展,必须有制度保障,在这方面我国较为缺乏和滞后,到目前为止仅有湖南株洲市纪委、监察局2008年8月13日颁布的《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一个文件,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网络监督的制度性文件。
  
  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基本思路
  
  网络监督不是洪水猛兽。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网络监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式已不可阻挡。只要因势利导加以规范,科学制定管理制度,就能确保网络监督健康发展。

  大力培植网络监督的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首先要通过宣传,让网络监督的重要意义为人们所熟知和了解,形成网络监督的文化氛围。其次,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保障网络监督的可靠与完备,给网络监督一个法律的支撑点。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既要避免监督过程中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侦办、举报不清楚等情况,也必须保护监督主体权利的实施。同时健全政府相关机构,设立专职部门进行监管。再次,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和谐网络。以国家与地方主流网络媒体的品牌优势为基础,开拓舆论引导的主阵地,以主流的声音、权威的言论及时帮助人们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及时批驳恶意的造谣、攻击和污蔑,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导向作用,使网上舆论监督真正反映民众呼声。

  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 要进一步发挥网络举报平台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网络举报平台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举报信息进行有效引导、分流和承接,使网络举报平台的特殊优势得到切实发挥。

  加强政府内控机制建设,为广大网民的监督开辟顺畅的监督渠道。一方面提高透明度,及时公开法律允许的相关信息,为群众实行网络监督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网民疑问,及时调查网上反映的问题。要利用网络的优势建立党和政府与人民的沟通机制,确保网民有顺畅的诉求表达渠道。

  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提高舆论监督责任意识。通过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使广大网民在通过网络进行舆论监督时,既要考虑信息的真伪,也要考虑社会公众的反应。网络世界不是哪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大家共有的虚拟空间。所以,当我们享受网络带来的好处时,应关心他人的权利和感受,关心网络的健康发展。大家要共同遵守网络道德,增强网络监督的责任意识,尽量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争取让它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让它在复杂的社会运行当中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以此推动社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方正出版社) 来源: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